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不存在变更过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郑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188,272,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2,340,6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931,3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4,363,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3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24,131,3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9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1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86,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28%;反对76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9%;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86,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96%;反对76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6%;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86,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28%;反对76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9%;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86,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096%;反对76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6%;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五)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六)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651,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317%;反对80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40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51,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72%;反对80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2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1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1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
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08,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74%;反对7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242%;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08,9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016%;反对7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77%;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68,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726%;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68,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62%;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8%。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1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584,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7%;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584,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7%;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584,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7%;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584,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7%;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7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1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76,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770%;反对68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周洁律师、吴启帆律师通过现场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