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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综合考虑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亿元进行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上限为5.87元/股(含),预计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不少于170,357,751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5%,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 2024 年7月14日,8:0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第三、四层;

3. 邮政编码:100038;

4.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5. 联系电话:010-51896399;

6. 传真号码:010-51896309;

7. 电子邮箱:crjhgt@vip.163.com

8.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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