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7.00元/股(含)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6.87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7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85,714股至7,142,8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37%至0.6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355,500股后的1,153,52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5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7日之日起由7.00元/股(含)调整为6.87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0.1296229元/股=149,958,705.00元÷1,156,884,000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7.00元/股-0.1296229元/股≈6.87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