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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有股本117,871,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680,674.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81;债券简称:中旗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共计转股5,109股,公司总股本由117,871,165股增加至117,876,274股。公司已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期间中旗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中旗转债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6月6日)暂停转股,自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分配方案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基于此,调整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876,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525胡国强
208*****925青岛明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311蒋晶晶
403*****987尹保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中旗转债转股价格为30.17元/股,调整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为30.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112号

咨询联系人:蒋晶晶

咨询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电话:(0757)88830893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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