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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4-054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股份行权合计新增股份2,711,55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05,537,788股,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16,465,985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为789,071,803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789,071,803股*4.50元/10股=355,082,311.35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55,082,311.35元/805,537,788股*10=4.40801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际转增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每10股转增股数/10股=789,071,803股*4股/10股= 315,628,721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 315,628,721/805,537,788*10= 3.918236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08015元)/(1+0.3918236)。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的786,360,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3,862,113.85元(含税),合计转增314,544,101股,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股份行权合计新增股份2,711,550股,公司股本总额由802,826,238股变更为805,537,788股。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24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公司全体股东。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股份行权新增股份2,711,55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05,537,788股,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16,465,985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的789,071,8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082,311.35元(含税),合计转增315,628,721股,本年度不送股。

3、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的789,071,8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24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01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6*****438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1*****044王伟修
402*****509王伟修
502*****762王伟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数(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894,2510.48%1,557,7005,451,9510.49%
无限售条件股份801,643,53799.52%314,071,0211,115,714,55899.51%
总股本805,537,788100.00%315,628,7211,121,166,509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照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1.94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789,071,803股*4.50元/10股=355,082,311.35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55,082,311.35元/805,537,788股*10=4.40801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际转增股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每10股转增股数/10股=789,071,803股*4股/10股= 315,628,721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 315,628,721/805,537,788*10= 3.918236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08015元)/(1+0.3918236)。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和归属数量,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驻地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王军、王少华

咨询电话:0535-8573360

传真电话:0535-8573360

九、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际旭创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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