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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新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担保是为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公司实际为森春机械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5,329.62万元(含保函担保EUR2,200万元,折合RMB17,329.62万元;含票据池业务相互连带责任担保3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2024年5月,在上述担保预计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事项如下: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于2024年5月29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森春机械向中国银行新昌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2,200万元,期限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9日;森春机械未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

森春机械成立于2001年7月12日,注册资本26,285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38-2号8幢;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截至 2024年 3月 31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1,307.61万元;净资产13,422.61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28,304.14万元;净利润-130.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森春机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保证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债权最高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8,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972.6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6,95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4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9,979.6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5,658.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63%。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6、《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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