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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相应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

药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

变更后经营范围(网报初查):

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进出口业务。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本次变更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中相关修订条款的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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