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中部分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说明材料报送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答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较多,部分事项需要会计师和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回复。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6月7日回复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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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