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付建新 | 付建新、谢秋兰、耿建华、李志刚、付博昂 |
审计委员会 | 刘军学 | 刘军学、张晓颖、付建新 |
提名委员会 | 谢秋兰 | 谢秋兰、刘军学、付建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晓颖 | 张晓颖、刘军学、付建新 |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刘军学、谢秋兰、张晓颖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选举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