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5月28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20%,与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装备等战略领域开展生态布局。本次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