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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后续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4,9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告编号:

2024-04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14,993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0.9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0,602,688.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披露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13,205,0265.72%13,205,0265.7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7,473,83694.28%217,577,67394.28%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总股本2,214,9930.96%
三、总股本230,678,862100.00%230,782,699100.00%

注:回购前总股本为公司披露本次回购方案前一交易日总股本,公司披露本次回购方案至回购完成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可转债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103,837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回购规则或监管指引要求予以出售。如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筹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存在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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