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格通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385,2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5,449,997.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20,543.4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1,629,453.98元。
2023年10月13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发行费用13,055,489.8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1,842,394,507.62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23777672545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06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 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80,000.00 | 78,617.95 |
2 |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项目 | 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8,000.00 | 50,000.00 |
3 | 天枢研发中心建设暨卫星互联网研发项目 | 海格通信 | 165,000.00 | 55,545.00 |
合计 | 453,000.00 | 184,162.95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符合保本需求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3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国威 耿世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