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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

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含)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节假日、年度报告窗口期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蒋卫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方建才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君健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总经理蒋卫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方建

才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君健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增持前持股数量(股)增持前持股比例
蒋卫朋总经理00%
方建才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90,0000.0015%
马君健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00%

3、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上述增持主体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三、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节假日、年度报告窗口期等综合因素影响,蒋卫朋先生、方建才先生及马君健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蒋卫朋先生、方建才先生及马君健先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尽快筹措资金,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

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督促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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