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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4〕36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4〕36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南京市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邮编:210019传真:025-83235046电话:025-83235002网址:www.syjc.com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苏亚鉴〔2024〕36号

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协鑫集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并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和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协鑫集成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协鑫集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募集股份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协鑫集成申请募集股份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市2024年5月30日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4,063.5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5,098.2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1,525.60万元,两者合计为36,623.81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23.8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存储方式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13020031292****43857,343,573.40活期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70901808****99188,497,607.01活期
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2250130449****0002396,899.84活期
合计16,238,080.25

注1:期末余额不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元;注2:由于项目变更及其他原因,公司已注销其余不必要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仅保留上述3个募集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原因决策程序披露情况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1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公司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建设的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实施落地,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1-008
2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区2021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步下降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GW设备投资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组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全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81
3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区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项目1号厂房已开始量产,预计到2022年底,公司将拥有超20GW大尺寸组件产能。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能,公司亦需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片产能的建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公告编号:2021-117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原因决策程序披露情况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三位一体的总部经济聚集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匹配度。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论,计划集中资源,加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效TOPCon光伏电池项目,拟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资金情况等使用自有资金实施。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受限于乐山电池项目用地供应及配套资源供给,与公司电池产能的强烈需求有一定时间的错配,乐山电池项目截止目前暂未正式开工建设。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力求解决生产要素供给问题,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大尺寸电池产能的尽快落地,公司也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最终在多轮谈判与协商沟通下,芜湖市湾沚区政府在土地供应、厂房建设方面给予公司配套支持,当地金融机构也有意参与项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大幅降低公司前期现金流压力。公司目前已在芜湖市湾沚区设立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定了项目土地,并取得项目备案证,目前公司已经成立芜湖项目工程指挥部,主要职能部分人员已到位,正在有序开展土地平整、环评、能评、勘探等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已进场。综合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变更为新项目“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118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512,999,983.00
减:发行费用21,382,075.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1,617,907.6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40,635,794.02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5,255,966.6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366,238,080.25
减:保证金、押金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6,238,080.25
其中: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366,238,080.25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4.70%。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2023年12月25日,公司赎回了购买的全部理财产品本金2,000万元及相关理财收益57.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十、其他差异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9,161.7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4,063.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3,149.7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9.43%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4,063.58
2021年度:152,379.63
2022年度:31,562.05
2023年度:30,121.9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1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50,000.0012.0012.0050,000.0012.0012.00不适用,本项目已终止不适用,本项目已终止
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99,988.0064,085.2999,988.0064,085.29-35,902.7164.092021年9月
2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73,161.7973,161.79
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23,161.7923,966.2923,161.7923,966.29804.5103.472023年7月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00.00
合计249,161.79249,161.79214,063.58249,161.79249,161.79214,063.58-35,098.2185.91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至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收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
1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90.90%前36个月净利润为:208万元、17,028万元、45,325万-3,263.9413,077.7319,456.2329,270.02不适用[注1]
2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100.00%前36个月净利润为:-1,879.56万元、68,551.11万元和64,986.76万元-505.96-505.96不适用[注2]

[注1]: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前36个月预测净利润为:208万元、17,028万元、45,325万元。而该项目2021-2023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3,263.94万元、13,077.73万元和19,456.23万元,其中2023年1-9月净利润18,971.45万元。由于预测净利润的统计口径为自募集资金开始投入该项目之日起(即2021年8月),与财务报告年度净利润的口径有一定差异,因此难以确定自从2021年8月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至2023年12月的累计净利润是否达到预计收益。但是自2021年8月募集资金开始投入该项目至2023年9月,两年时间累计实现净利润28,785.24万元,已超过该项目前24个月预测净利润。[注2]: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前36个月预测净利润为:-1,879.56万元、68,551.11万元和64,986.76万元,该项目2023年7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2023年度的实际效益-505.96万元仅为5个月的运行效益,项目收益代表性较弱。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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