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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4-049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三)股东大会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海波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大会出席及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002,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84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384,79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22,2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7,862,590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992,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7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八)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庆女士、徐从政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2,3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1,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2%;反对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8,002,3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的熊庆、徐从政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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