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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晶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0,104,153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482%(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0,098,953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456%(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6%。(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6%(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200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6%(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8%;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表决方式选举杨宇红先生、杨佳葳先生、罗群强先生和邓湘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杨宇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杨宇红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杨佳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杨佳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罗群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罗群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邓湘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邓湘浩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表决方式选举杜新宇先生、唐曦先生和许定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杜新宇先生和唐曦先生自2021年5月20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杜新宇先生和唐曦先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19日止。许定胜先生的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杜新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杜新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唐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唐曦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许定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许定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表决方式选举曹振先生和肖玉纯女士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曹振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曹振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肖玉纯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0,098,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肖玉纯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爽、张颖琪;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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