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本公司2018年12月1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3月24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5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8号)核准(经公司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42,857,14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99,996.94元,扣减不含税发生费用人民币6,453,845.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3,546,151.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第0630020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09,999,996.94元,由发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其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4,569,999.98元(含税金
额)后,于2020年12月3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505,429,996.96元存入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321070100100332962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503,546,151.13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42,243.48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状态 |
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0110200102000028125 | 196,000,000.00 | - | 于2021年7月注销 |
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321070100100343055 | 0.00 | - | 于2022年4月注销 |
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321070100100332962 | 174,000,000.00 | - | 于2022年4月注销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 20000020160300037825830 | 135,429,996.96 | - | 于2021年8月注销 |
合计 | 505,429,996.96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883,845.83 元。
注2:2021 年 5 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将原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的专户变更为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3个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 金额 | 差异原因 |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19,657.63 | 19,600.00 | 7,644.45 | 11,955.55 | 注1 |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 17,446.89 | 17,400.00 | 9,304.27 | 8,095.73 | 注2 |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 6,380.74 | 6,300.00 | 4,539.02 | 1,760.98 | 注3 |
补充流动资金 | 7,700.00 | 7,054.62 | 7,054.62 | ||
合 计 | 51,185.26 | 50,354.62 | 28,542.36 | 21,812.26 |
注1:因土地性质问题,多巴新城部分项目不再施工,施工内容减少导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多巴新城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原因导致多巴新城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注2:因成新蒲快速路规划调整,泉水湖项目中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项目不再实施,施工内容减少导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由于部分建设内容设计方案变更,致使该区域对应的单位投入减少,施工内容的变化导致最终实际投资成本比前期预计金额减少;泉水湖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原因导致泉水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注3:公司在密云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管理和监督,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12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告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人民币17,247.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92)。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金额(万元) | 实际收益金额(万元) | 是否赎回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挂钩上海金看涨(5bp)实值结构性存款 | 2021年1月4日 | 2021年4月6日 | 7,000.00 | 52.93 | 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挂钩上海金看涨(5bp)实值结构性存款 | 2021年4月12日 | 2021年7月12日 | 7,000.00 | 59.16 | 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挂钩上海金看涨(5bp)实值结构性存款 | 2021年5月18日 | 2021年8月18日 | 11,000.00 | 86.78 | 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挂钩上海金看涨(5bp)实值结构性存款 | 2021年7月14日 | 2021年8月16日 | 7,000.00 | 21.01 | 是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挂钩上海金看涨(5bp)实值结构性存款 | 2021年8月20日 | 2021年11月19日 | 9,000.00 | 70.01 | 是 |
合计 | 41,000.00 | 289.89 |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1,778.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8,241.38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月,公司已偿还该临时补充的募集资金。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200.9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参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附件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情况
a、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截止2024年3月31日,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累计实现效益-79.49万元,低于承诺效益7,146.29万元,多巴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因土地性质问题,导致项目终止,部分工程款无法收回。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2月13日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书,冻结多巴新城公司的银行账户;2023年2月27日公司申请查封多巴新城公司三块土地、银行存款及股权投资。2024年3月1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多巴新城公司支付赔偿款8,290.46万元。该项目预计无法办理结算,因此按照该项目已收到的款项和终审判决支付赔偿款金额的合计数,计算截止日累计实现的效益。
b、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
截止2024年3月31日,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878.63万元,低于承诺效益1,982.77万。未达效益主要系成新蒲快速路规划调整,导致尚未施工部分项目不再施工;截止2023年3月31日项目已经完工,但尚未完成结算,预计后期发生的收入、成本较少。公司原预测该项目的毛利率为21.8%,目前项目实际的毛利率为
17.63% 。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0,354.6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0,354.6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0,354.62 | |||||||
其中:2020年 | 23,256.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1年 | 19,442.59 | |||||||
2022年 | 7,655.55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19,600.00 | 19,600.00 | 7,644.45 | 19,600.00 | 19,600.00 | 7,644.45 | -11,955.55 | 已完结 |
2 |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 17,400.00 | 17,400.00 | 9,304.27 | 17,400.00 | 17,400.00 | 9,304.27 | -8,095.73 | 已完结 |
3 |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 6,300.00 | 6,300.00 | 4,539.02 | 6,300.00 | 6,300.00 | 4,539.02 | -1,760.98 | 已完结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7,054.62 | 7,054.62 | 7,054.62 | 7,054.62 | 7,054.62 | 7,054.62 | - | 已完结 |
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1,812.26 | 21,812.26 | 21,812.26 | ||||||
50,354.62 | 50,354.62 | 50,354.62 | 50,354.62 | 50,354.62 | 50,354.62 | - | ||||
注1:投资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口径为该项目含税毛利。各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结项并验收。 注2:多巴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因土地性质问题,导致该项目未能按计划的工程内容施工,施工项目减少。泉水湖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一方面因为成新蒲快速路规划调整,导致尚未施工部分项目不再施工;另一方面因原施工设计方案变更,施工内容减少,投入成本降低。 |
附件2: |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3月 | |||||
1 | 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不适用 | 7,066.79 | -31.48 | 3.56 | -3,060.16 | - | -79.49 | 否 | |
2 | 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 | 不适用 | 4,861.40 | 278.36 | -552.67 | -127.39 | -6.99 | 2,878.63 | 否 | |
3 | 密云区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 不适用 | 1,386.77 | -16.97 | - | - | - | 2,383.91 | 是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投资项目的承诺效益与实际效益口径为该项目含税毛利。注2:多巴新城湟水河扎麻隆湿地公园景观工程设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因土地性质问题,导致项目终止,部分工程款无法收回。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2月13日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书,冻结多巴新城公司的银行账户;2023年2月27日公司申请查封多巴新城
公司三块土地、银行存款及股权投资。2024年3月14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多巴新城公司支付赔偿款8,290.46万元。该项目预计无法办理结算,按照该项目已收到的款项和终审判决支付赔偿款金额的合计数,计算截止日累计实现的效益。注3:泉水湖湿地公园项目(B 区)、环湖路市政道路工程、园区主干道提档升级打造工程项目项目因为成新蒲快速路规划调整,导致尚未施工部分项目不再施工;截止2023年3月31日项目已经完工,但尚未完成结算,预计后期发生的收入、成本较少。公司原预测该项目的毛利率为21.8%,目前项目实际的毛利率为1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