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11名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9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座22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