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晓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刘晓晖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独立董事李姝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需要,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刘晓晖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四、备查文件
(一)《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