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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6月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1

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2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6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7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8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曙高科”、“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经劝阻无效者,会议主持人可要求其退场。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年5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林语路181号会议室

3、召集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2023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并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上市发行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正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过近5个月的审核问询,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之后公司在2022年11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并于2023年2月27日获得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43.2253万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股,于2023年4月17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在全体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努力下,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0,60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1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1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00%;营业毛利率51.60%,较上年同期减少1.72个百分点。2023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果。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8,236.61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32.70%,占营业收入比例13.59%。

三、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1次。各次会议均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落实并执行股东大会决策事项,发挥独

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4/1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4/2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8/28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10/27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3/20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3/3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3/30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4/2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8/18关于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10/20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12/29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情况的议案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及规划

2024年,公司将持续实施多位一体的自主创新战略和国际视野的产业化战略,以自主开放的工业级增材制造设备为硬核,融合上下游产业资源,持续提升产业水平,服务规模化制造。同时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确保董事会运作规范有效,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地决策,促进和提升公司的治理和决策水平。董事会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性、依法运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及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4/1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4/2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5/5关于提名周小红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8/28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10/27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并按时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公司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内容真实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及有效的执行。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尚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研发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也反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现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充分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督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进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报告》,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决算报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03.98万元,同比增长32.74%;净利润13,11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26%。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06,039,751.69456,571,537.0432.74%
营业利润137,755,373.79111,274,868.6923.80%
利润总额143,509,258.14111,553,699.1528.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1,161,050.0499,166,083.9932.26%
总资产2,321,398,009.891,139,550,236.52103.7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929,035,165.78765,251,929.48152.08%
研发费用79,667,795.1054,894,007.6345.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88,224.9198,031,473.20-116.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421,812.38-104,737,493.81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6,072,411.13-2,501,640.80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606,039,751.69456,571,537.0432.74%
营业成本293,315,115.97213,139,338.2037.62%
销售费用67,377,529.5849,373,412.4336.47%
管理费用43,554,261.3939,073,405.5711.47%
研发费用79,667,795.1054,894,007.6345.13%
财务费用-17,788,512.69-9,245,236.50不适用

(三)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1,833,281,050.36788,731,188.71132.43%
货币资金1,221,415,504.48374,410,685.67226.22%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05,000,000.000.00%
应收票据37,662,993.358,448,514.33345.79%
应收账款225,236,320.97142,519,517.5858.04%
预付账款3,775,347.4812,272,978.17-69.24%
存货277,208,252.81215,443,606.7828.67%
合同资产33,299,821.2216,053,302.10107.43%
非流动资产488,116,959.53350,819,047.8139.14%
长期股权投资9,316,672.369,731,568.07-4.26%
固定资产188,689,906.68188,225,632.360.25%
在建工程185,135,607.8943,118,980.35329.36%
使用权资产6,136,254.707,704,817.78-20.36%
无形资产78,478,436.2779,235,355.11-0.96%
递延所得税资产8,751,973.777,476,848.8317.05%

(四)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幅度
流动负债307,059,642.40285,701,236.057.48%
应付账款111,131,253.2097,276,488.1814.24%
应付票据40,571,014.8053,554,647.34-24.24%
合同负债59,390,620.3486,973,382.02-31.71%
应付职工薪酬24,512,404.0118,955,095.9929.32%
应交税费24,914,986.9711,322,876.72120.04%
其他应付款12,341,871.995,971,525.70106.68%
非流动负债85,303,201.7188,597,070.99-3.72%
租赁负债3,782,418.054,776,092.53-20.81%
预计负债1,140,896.34656,284.7573.84%
递延收益80,093,791.9682,174,384.48-2.5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161,050.0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5,114,744.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4,168,8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760,204.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1%,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IPO申报期间、发行上市期间及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2024年度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开具信用证、出具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年内有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八:

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就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报酬采取固定津贴方式,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2024年标准为6万元/年,按月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发放办法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24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43.2253万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583,864.98元,扣除发行费用81,249,479.6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334,385.3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2-11号验资报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9,378,285.36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27.8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其中6项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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