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马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做了必要的登记。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自2023年11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该36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以及自身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