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岭股份: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3

证券代码:430139 证券简称:华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拟对325,488份股票期权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崔婕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5)和《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6)。

3、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75)。

4、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126)和《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25)。

7、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8、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9、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由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原因和数量

1.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00,0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

2. 因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介于触发值和目标值之间,涉及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125,488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综上,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 325,488份股票期权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监管指引第3号》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成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指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应手续。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调整级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