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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8.87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9.81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11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8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华勤技术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869,031,997.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预计转增289,677,332股。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情况详见于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8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24,193,331×1.20÷725,801,805≈1.1973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724,193,331×0.40÷725,801,805≈0.3991

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8.87-1.1973)÷(1+0.3991)≈69.81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429.74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42%),不超过572.98

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0.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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