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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锋: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3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ST先锋 公告编号:2024-036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4,012,35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其中被质押56,381,2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67.11%),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83,412,35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29%),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62,730,6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74.67%)。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女士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委托日期轮候期限(月)轮候机关原因
卢先锋6,988,7009.48%1.47%2024-05-3036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卢先锋

卢先锋28,716,95438.95%6.06%2024-05-3036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徐佩飞4,844,65050.00%1.02%2024-05-3036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合计40,550,304-8.55%

通过向卢先锋先生询问,了解到本次轮候冻结系因卢先锋前期涉及的两起仲裁案件申请人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甬仲字第106号、(2024)甬仲字第107号仲裁调解书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执行,并根据申请冻结了上述股票。两起案件调解书确认卢先锋及关联公司需对被担保方宁波市展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顺建工”)的3440万、286万合计3726万负债承担连带责任。后续如触及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督促卢先锋先生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该仲裁案件,公司前期已进行信息披露,卢先锋及其关联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为展顺建工合计3992万元的合同负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展顺建工合同违约,被债权人仲裁至宁波仲裁委员会,卢先锋先生及关联公司作为连带担保责任人一并被列为被申请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卢先锋73,723,05715.55%73,723,057100.00%15.55%
徐佩飞9,689,3002.04%9,689,300100.00%2.04%
卢成坤600,0000.13%00.00%0.00%
合计84,012,35717.72%83,412,35799.29%17.60%

(2)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

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卢先锋73,723,05715.55%53,041,37471.95%11.19%
徐佩飞9,689,3002.04%9,689,300100.00%2.04%
卢成坤600,0000.13%00.00%0.00%
合计84,012,35717.72%62,730,67474.67%13.23%

3. 截至2024年5月31日,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29%,且剔除计算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将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关于卢先锋先生的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1)卢先锋先生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包含三项质押融资违约和一项个人借款逾期。质押融资违约情况一是质押给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原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质权方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票因质押融资期间的违约行为被强制平仓,强制平仓前共计37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8%),截至2024年5月31日,已经强制平仓31,201,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仍有6,178,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尚未被平仓,还在质押状态(已被傅善波申请法院冻结);二是林宜生为原告的民间借贷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卢先锋及配偶徐佩飞所持股票随时可能被司法处置;三是傅善波质押融资诉讼案件,目前已有生效一审判决。一项个人借款逾期情况是卢先锋向傅善波借款本金108,035,000元人民币,因逾期未还导致被诉的案件。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3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12月11日、2024年4月3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8日、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质权人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林宜生的两笔质押融资可能与第三人贺沁铭与卢先锋的股权转让纠纷有关,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股权转让协议暨涉诉的公告》、2024

年4月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49号回复的公告》。

(2)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卢先锋控制下的先锋弘业、开心投资的银行贷款提供关联连带担保责任。因开心投资于2024年3月15日到期的银行贷款5,550.00万元未按期偿还,导致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代偿责任。后开心投资与贷款逾期的银行达成口头延期还款约定,已逾期贷款将根据银行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还款。目前卢先锋正在持续推进出售澳洲VDL牧场部分地块事项,协议价格1,642.95万澳币,其中定金821,475.00澳币,目前已收到定金。极端情况下,若开心投资未在2024年6月30日还款,则相关银行可能会扣划公司账户资产以履行代偿义务,也可能冻结公司账户。若公司账户被扣划,会触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可能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若公司账户被冻结,则会直接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则导致公司可能出现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关于该担保贷款逾期情况,公司前期已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贷款逾期未还的公告》、2024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49号回复的公告》、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目前卢先锋先生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其所持股票均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目前林宜生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卢先锋质押给林宜生的5,202,380股股票和法院冻结的卢先锋17,341,823股股票、卢先锋配偶徐佩飞9,689,300股股票可能作为执行标的(以上股票合计32,233,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若执行成功,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减少6.8%(以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处置金额未能覆盖林宜生案生效判决的诉请金额,因此股票可能会全部被司法处置),将下降至10.92%,与持股3.82%排名第二的股东仍有较大差额,卢先锋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傅善波质押融资诉讼案件已有生效一审判决,若卢先锋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傅善波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卢先锋被冻结的45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49%)可能会被司法处置,卢先锋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存在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极大可能。

(4)目前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与卢先锋先生保持密切沟通,并持续关注其股票变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 公司向股东发送的询问函及股东的回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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