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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拓开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为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拓开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恒拓开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产品类型产品名称产品金额(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收益类型投资方向资金来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商理财产品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409 期1,500.000.00%-3.37%188天保本浮动收益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募集资金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券商收益凭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市场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认购产品后,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四)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具备交易履约能力,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16,068.9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41%,达到上述披露标准。

三、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现金管理相关的产品说明书,根据《中信建投证券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中信建投收益凭证“看涨宝”409期”收益凭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期限为188天,该收益凭证根据产品观察期内标的组合实现的收益率不同,按照下述约定条件计算投资收益和兑付金额:

【情景一】:若标的组合收益率<0%,则投资收益率=0.00%×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情景二】:若标的组合收益率≥0%,则投资收益率=[0.00%+(标的组合收益率-0%)×93.80%]×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

其中,标的组合收益率=(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100%,产品实际存续天数=期初定盘日(含)起至到期日(不含)的自然日天数。

【投资收益】=持有份额×份额面值×投资收益率×调整系数,其中调整系数=100/100。投资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到期兑付金额】=本金金额+投资收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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