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水余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关于调整授予数量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800.00万股调整为791.50万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调整授予价格
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予价格由4.20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董事杨水余、周焕辉、张德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 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公司287名激励对象授予79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5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杨水余、周焕辉、张德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 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