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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融资租赁、保理、保证、代付等业务)的顺利完成,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7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业务,为支持常州安泰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常州安泰诺的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30.40%20,000.007,200.0012,800.00

1. 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毛柯涛
注册资本1,290万美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705255325
成立时间2005-02-23
营业期限2005-02-23至2025-02-22
经营范围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 事通信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持有常州安泰诺100%的股权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0,339,010.08435,031,233.88
负债总额150,109,681.26132,230,123.46
净资产310,229,328.82302,801,110.42
营业收入143,208,110.1132,154,887.5
利润总额-60,186,627.29-7,728,703.05
净利润-59,285,261.63-7,428,333.72

2.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3)债务人: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5,4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3.46%;公司及子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3.23%,对外担保额度为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0.24%。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58,609.68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11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28.24%。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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