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4 日收盘时,公司尚未开展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