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8971证券简称:天马新材公告编号:
2024-057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0,000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20,000股限制性股票。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