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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匹狼: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4-03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14家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沙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和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于2024年5月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分别为: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4516A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4516B号),分别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和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两份担保合同除担保金额外,其他内容一致。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为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2024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⑦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⑧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24年5月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0140800003-2024年晋江(质)字0454号),为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在人民币2,000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根据与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质权设立前已经发生。

(2)质押财产:存单。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经审议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发生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注1)可用担保额度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155,5005,000.007,000.00127,078.07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100%--
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80%7,421.937,421.93
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80%--
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8,000.008,000.00
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100%-6,000.00
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100%--
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100%--
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100%--
长沙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100%--
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100%--
上海七匹狼实业有限公司100%--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80%6,000-3,000.003,000.00
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100%--

注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33,883.24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27%;实际担保余额为25,421.93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9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4516A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4516B号);

2、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0140800003-2024年晋江(质)字0454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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