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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智动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4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327,440股,发行价格为

17.59元/股。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78,749,669.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8,986,276.09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2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5,419.18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工厂建设项目36,598.6314,340.74
1-1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698.6311,827.65
1-2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900.002,513.09
2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10,000.002,373.44
3收购阿特斯49.00%股权项目24,300.0023,705.00
4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35,000.00
合计105,898.6375,419.18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5,419.1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72,464.3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54.8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811.7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11.79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1,700.00万元。

三、募资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3.4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862.5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及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阳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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