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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暨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4-023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暨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股东推荐意见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赵志雄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将兼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相应选举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赵志雄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同意提名赵志雄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田莹莹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选举监事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相应选举程序。

二、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岳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岳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岳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岳鹏先生已与公司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注意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岳鹏先生的辞职不会对董事会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选举程序,以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组成人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6月4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罗照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罗照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罗照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罗照国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罗照国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监事选举程序,以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组成人数。公司对岳鹏先生和罗照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志雄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99年10月,于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土建所副所长;1999年10月至2001年8月,于北京中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2年4月,于北京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4月至2003年12月,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7年9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游泳中心项目分公司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3年12月,于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1年11月,于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1月至2022年7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冬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常务副主任;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于北京国家速滑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专职董事监事。

赵志雄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监事候选人简历

田莹莹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2月出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于北京华明电光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任会计;2001年10月至2005年8月,于北京华瑞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任财务部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1月,于北京时博国际体育赛事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部负责人;2010年1月至2017年5月,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历任会计、财务经理(会计);2017年5月至2019年3

月,于北京国资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3月至2022年4月,于北京新隆福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2024年4月,于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专职董事监事。

田莹莹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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