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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环保:关于投资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供水经营权转让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供水经营权转让项

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供水经营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集团”)投资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供水经营权转让项目,规模14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35,800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

? 特别风险提示:水量增长不及预期风险。

一、项目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供水经营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供水经营权转让项目,项目规模14万吨/日,项目总投资额为35,800万元;同意公司与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澧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74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417.80万元,持股97%。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城区供水经营权转让项目主要包括澧县第一地表水厂、澧县第二地表水厂和城区供水管网及应急备用水厂,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实施。本项目规模14万吨/日,经营权转让价款为35,800万元。供水范围主要为澧县县城规划区(含澧澹街道及浦街道行政区)等区域。项目合作期40年。运营期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名称: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23006422108D

负责人:何宗华

地址:澧县澧浦街道澧浦北路澧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该局与首创环保集团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二)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379688412XH

成立时间:2007年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张可军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群玉居委会中原路41号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河道采砂;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831,059.15万元,负债385,384.60万元,净资产445,647.55万元,资产负债率

46.37%;2023年度营业收入8,256.88万元,净利润30,156.70万元。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首创环保集团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信良好,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由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签署《澧县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 项目运作模式:首创环保集团与政府方股东在澧县设立合资项目公司,由县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澧县城区供水项目特许经营。

2. 特许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和授权的供水服务范围内独家的权利,包括(a)自来水生产;(b)自来水供应和用户服务;(c)二次供水服务;(d)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和运营维护服务,并收取自来水费;(e)根据本协议约定使用土地;(f)行使和享有本协议项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权益;(g)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时,乙方应将全部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3. 特许经营期:40年。

4. 合作内容及项目规模:合作内容均为存量项目,分别为澧县第一地表水厂、澧县第二地表水厂和城区供水管网。澧县第一第二地表水厂当前合计供水能力14万吨/天。供水水质标准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水质指标及国家颁布的相关现行执行标准,供水规模及水质标准满足近期规划需要 。

5. 项目投资额:TOT资产转让价款35,800万元。

6. 资金来源:注册资本10,740万元(占比30%),银行融资25,060万元(占比70%)。

7. 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8. 人员安置:全员接收。

9. 保函体系:运营期保函500万元;移交期保函1,000万元。

10. 期末资产移交: 期满无偿移交。

11.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澧县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股东协议》。

1. 注册资本:10,740万元。甲方以货币形式出资322.2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的股权;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10,417.8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97%的股权,甲、乙双方的出资应同步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到位。

2. 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乙方委派5人,董事长1名,由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任期3年。

3. 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1名,乙方提名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提名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 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负责人1人和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其中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3年。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5. 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6. 合资经营期限:为自营业执照领取之日起至本项目合作期满后一年之日止。

7. 协议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签署:由澧县澧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甲方1)、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2)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澧县城区供水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之资产权益移交协议》。

1. 存量移交:甲方和乙方分别委派5名人员共同组建移交小组,具体负责与项目设施有关的资产清点、收费权移交、合同移交、运营交接、人员安置、

土地使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资产权益移交前期工作。移交小组应在本协议生效日前成立并开展工作。

2. 性能测试:移交小组应当在资产权益移交日前完成对项目设施中的设备进行性能测试,甲方应确保本项目设施设备满足项目运营要求。对于通过性能测试发现不能满足项目基本运行的,甲方应该立即改正导致该等测试未通过的缺陷、修理导致该等测试未通过的损坏,或在必要时对设备进行重置。乙方根据项目前期尽调情况项目预估整改清单。

3. 性能测试费用:性能测试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二笔经营权转让价款支付前整改计划仍未完成的,因性能测试及相应整改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可从转让价款中予以抵扣。

4.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所在地为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符合公司深耕重点城市多业态发展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澧县城区居民供水服务质量,也能较好的服务城区周边集镇群众,是改善澧县居民用水条件、确保居民饮水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投资本项目凸显了公司供水投资、建设运营的先进理念,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项目前景良好。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主要风险为:本项目存在水量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后续项目执行中,项目团队需在接手后尽快推动对于管网、水表及用户情况的摸查,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提升方案,确保降低产销差、关闭自备井等相关措施切实执行到位。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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