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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被司法拍卖的6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通过阿里拍卖平台拍卖勤上集团所持公司的62,500,000股股票,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笔拍卖被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融资管”)以最高应价竞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被司法拍卖的62,500,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女士、梁金成先生于2023年4月24日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公司股份(合计431,625,52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84%)委托给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行使,晶腾达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李俊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晶腾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相关主体名称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表决权股份 数量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表决权股份 数量表决权比例
勤上集团209,465,37014.58%--146,965,37010.23%--
李旭亮88,183,4216.14%--88,183,4216.14%--
温琦10,430,0000.73%--10,430,0000.73%--
李淑贤70,546,7374.91%--70,546,7374.91%--
梁金成7,500,0000.52%--7,500,0000.52%--
小计386,125,52826.88%--323,625,52822.53%--
晶腾达--386,125,52826.88%--323,625,52822.53%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后,勤上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6,96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3%),减少股份数量为6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进而导致晶腾达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变更为323,625,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

四、勤上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5月31日
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6,250.004.35
合 计6,250.004.3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司法拍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委托表决权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详见表一)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20,946.537014.4914,696.53701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946.537014.4914,696.53701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说明: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于2023年4月24日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431,625,52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9.84%)委托给晶腾达行使,晶腾达成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俊锋先生成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构成收购行为。 本次勤上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作为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后续勤上集团将加强与债权人沟通,并持续关注股份变动情况。 由于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晶腾达及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转让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五、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晶腾达仍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李俊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于2024年2月收到北京二中院的《拍卖通知书》([2023]京02执373号),关于山东金融资管申请执行李旭亮、温琦、勤上集团民事一案,北京二中院将对勤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33,000,000股(分四笔)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二笔拍卖股份45,500,000股、62,500,000股已拍卖成交且过户完成,公司未收到另外两笔未拍卖股份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具体拍卖事项需以北京二中院指定拍卖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如果前述两笔未拍卖的股份最终全部被司法处置,晶腾达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将减少至198,625,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3%)。如果前述四笔拍卖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被同一方

或其一致行动人取得,则公司第一大表决权持有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月28日、3月13日、4月17日、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关于股东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晶腾达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金融资管及勤上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0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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