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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3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长、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股份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6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长、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股份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7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第一百六十五条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5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6新增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7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2人。
7第一百六十八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公司全年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公司预算。第一百六十九条 加强工作保障。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党的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活动场所和经费,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纳入年度预算。
8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
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委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 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9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党委可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
10新增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11新增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企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12新增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13新增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同时,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积极有序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

因上述修订,导致《章程》相应条款序号相应发生变化,条款之间相互引用序号亦将发生变化,则相应调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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