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分别为李石芳、唐坚、熊静、张益利、余铭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取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取消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再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监事会同意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财务报告审计费254万元及内控审计费55万元,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9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新增部分的实际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