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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莱: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4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9.4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

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后的91,58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52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996,000.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如下: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54,996,000.23元/91,670,000股×10股=5.99934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9934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9.4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40.00元/股-0.5999345元/股≈39.4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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