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5月7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年5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的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授予未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957人调整为1,93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09.50万股调整为2,491万股。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发生派息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
-V。其中: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2元/股调整为11.75元/股。
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 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王大勇 | 董事/总裁 | 10 | 0.4014 | 0.0027 |
倪晓明 | 董事 | 8 | 0.3212 | 0.0021 |
陈雨忠 | 董事/总工程师 | 8 | 0.3212 | 0.0021 |
胡凯程 | 董事会秘书 | 8 | 0.3212 | 0.0021 |
俞蓥奎 | 财务总监 | 8 | 0.3212 | 0.0021 |
核心人才(1,928人) | 2,449 | 98.3139 | 0.6561 | |
合计(1,933人) | 2,491 | 100 | 0.6674 |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暂缓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暂缓授予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调整及暂缓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