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5日在公司18楼第Ⅰ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胡启金、韩卫宁/Han Weining、蓝江、伍阳、徐巍、邱啟华,独立董事竹怀军、卢佳义、莫玲。其中伍阳、徐巍、卢佳义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胡启金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加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7日下午14:5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至2、4至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1、3至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6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