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2024年6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拟聘任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董事会同意变更拟聘任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预计约为405万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