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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6.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6.38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3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及历次调整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有关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等内容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2024年2月1日及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和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如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532,773,991股扣除已累计回购股份33,413,298 股后的499,360,693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916,890.09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64,916,890.09元/532,773,991股=0.1218469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6.5元/股-0.1218469元/股≈16.38元/股(保留 2 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 、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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