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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华讯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志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发展和年审任务的安排,公司不再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其中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万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沈志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华讯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4-018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董事孙明掀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推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吴海生先生、胡秀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候选人正式担任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相关协议。另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于沈志华先生、孙明掀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沈志华先生、孙明掀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海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候选人正式担任总经理后与其签订总经理聘任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2024-02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公司董事何华斌先生对以上四项议案投弃权票主要理由:离职时间长,不了解公司具体情况。公司董事刘定国先生对以上四项议案投弃权票主要理由:1、本次审计机构涉及2015年至2023年期初财务数据更正的鉴证、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涉及年限长、工作量大,本次公司拟新聘的审计机构是否能胜任暂时未能判断。

2、公司持续经营日益艰难,本次提名人选是否能符合投资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获得改善的期许暂未能判断。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5日

附件:董事、总经理候选人吴海生先生简历:

吴海生先生:

1985年出生,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吴先生于2009年获北京大学历史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于2012年获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邦德泽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4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深圳市海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海子北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启迪集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海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吴海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候选人胡秀兰女士简历:

胡秀兰女士:

1953年出生,高中学历。1975年5月至2003年5任武汉市毛针织绒厂工会主任。现任武汉佰瑞焱德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胡秀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胡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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