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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声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集体资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上声电子股票代码:688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股份变动性质:减少间接持股及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2024年6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声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集体资产 指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上声电子、上市公司、公司 指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元件一厂 指苏州市相城区无线电元件一厂相高新产投 指苏州相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报告书 指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元 指

人民币元股 指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
法定代表人徐伟新
注册资本6,31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251666691X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及相关业务;城镇基础项目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销售:电线电缆、五金制品、工程设备、建筑材料。
经营期限1996

-09-27至无固定期限

5%以上

主要股东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公司任职

情况徐伟新

主要负

责人

男 中国 苏州 否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

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上声电子的权益达到5%以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管理调整而向相高新产投转让其持有的元件一厂100%股权,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元件一厂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所引起。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元件一厂作为上声电子的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以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通过向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通过集体资产持有的元件一厂100%股权,受让方为相高新产投。由于集体资产不再持有元件一厂的股权,且元件一厂新股东与集体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元件一厂本次变更股东将导致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的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在上声电子的持股情况将分别单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集体资产持有公司28,99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元件一厂持有公司19,00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集体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元件一厂合计持有公司4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

元件一厂本次变更股东将导致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的一致行动关系自然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后,集体资产持有公司28,99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元件一厂持有公司19,00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且集体资产、元件一厂持有的公司权益不再合并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6月3日,集体资产及其主管机关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镇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体资产管委会”)与相高新产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集体资产管委会

乙方:相高新产投

丙方:集体资产

(二)转让标的

集体资产管委会将通过集体资产持有的元件一厂100%股权有偿转让给相高新产投。

(三)转让价格

集体资产管委会将上述股权以92,609.69万元(大写:玖亿贰仟陆佰零玖万陆仟玖佰圆整)转让给相高新产投。

(四)转让方式

上述股权经资产评估并备案确认后,通过公开转让程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实施股权交易。

(五)转让款支付

股权转让总价款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转让价款至苏州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六)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协议生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集体资产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转让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元件一厂的股权的方式进行;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声电子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科技园中创路

333号

股票简称
上声电子股票代码
6885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A股普通股

集体资产持有28,992,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8.12%

;元件一厂持有19,008,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48,000,000

3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人民币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集体资产持有28,992,000

集体资产和元件一厂不再

为一致行动人,集体资产持有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8.12%。

28,992,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否 □

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

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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