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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2024年6月26日·深圳

文件目录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1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 17

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8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8

议案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9

议案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

议案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

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非表决事项) ...... 32

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非表决事项) ...... 33议案16: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非表决事项) 34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旧严峻,金融行业全面收缩。公司在复杂经营环境前,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融入经营发展各项工作中,成功打赢业绩翻身仗,行业排名快速恢复。纵观全年,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99,122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47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会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报表合并范围

2023年度合并单位包括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城期货)、深圳市长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投资)、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长富)、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证国际)和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管),以及宝城期货子公司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宝城物华)等下属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公司将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准则规定“控制”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综合考虑可变回报等因素,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3年末60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等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分别调增资产总额及净资产444万元,增加上年同期净利润35万元,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执行新会计政策影响2023年1月1日
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56,045-85255,960
递延所得税资产37,70452938,233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94,2304194,271
一般风险准备265,56284265,646
未分配利润412,114308412,423
少数股东权益51,2721051,282
2022年调整前执行新会计政策影响2022年调整后
损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0,209-42140,1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5,614-4275,572
所得税费用-9,245-77-9,321
少数股东损益1,482111,493

三、财务状况(按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变动金额变动比例(%)2023年初
总资产11,564,24610,024,0821,540,16415.3610,024,526
总负债8,657,3137,216,3921,440,92119.977,216,392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858,9512,756,419102,5323.722,756,8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7.096.830.263.726.83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产)68.3763.45-上升4.92个百分点63.45

(一)资产负债状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1,564,246万元,比上年末10,024,082万元增加1,540,164万元,增幅为15.36%。主要变化为:1.受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增加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1,128,619万元,同时策略变动影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缩减203,550万元;2.受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扩大影响,融出资金规模增加155,318万元;3.受期货经纪业务客户规模等增加影响,存出保证金增加144,330万元。2023年末,公司总负债8,657,313万元,比上年末7,216,392万元增加1,440,921万元,增幅为19.97%。主要变化为:1.根据公司业务融资需求及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期末短期融资券、资金拆借等短期融资规模期末相比期初上升43,174万元,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发行公司债等形式长期融资期末规模比期初增加748,689万元;2.受业务策略变动影响,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比年初增加445,116万元;3.期末债券借贷业务规模比年初增加55,489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影响)为68.37%,较上年末63.45%上升4.92个百分点。2023年公司融资方式以债务融资为主,主要通过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方式融入所需资金。

(二)净资产状况

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858,951万元,比上年末2,756,419万元增加102,532万元,增幅为3.72%,主要来源于公司2023年经营收益。

三、经营成果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47万元,较上年增加53,941万元,增幅60.00%,基本每股收益0.36元,归属于母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99,122312,63586,48727.66
营业支出244,426230,14914,2786.20
利润总额154,10982,07872,03287.76
净利润142,75291,39951,35356.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4789,90653,94160.00
综合收益总额141,34890,06351,28456.94
基本每股收益(元)0.360.260.1038.46
归属于母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24.03-上升1.09个百分点

(一)营业收入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9,122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86,487万元,增幅27.66%,主要来自于自营业务收益增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4,58333.72152,46448.77-17,880-11.7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9,12019.8291,73729.34-12,617-13.75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6,26211.5949,86015.95-3,598-7.2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2271.319,3482.99-4,121-44.08
利息净收入-303-0.0827,6658.85-27,968-101.10
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2,77165.8465,25620.87197,515302.6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8,08617.0675,57224.17-7,486-9.91
金融工具持有收益、处置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4,68648.78-10,316-3.30205,001不适用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10.035220.17-421-80.62
其他业务收入6920.1765,20220.85-64,510-98.94
其他收益1,2780.321,5270.49-249-16.31
营业收入合计399,122100312,63510086,48727.66

1.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23年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9,120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12,617万元,降幅13.75%。受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影响,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出现下降。公司始终践行“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精细化运营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构建大财富管理生态圈。2023年末公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同比提升。

2.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23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6,262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3,598万元,降幅7.22%。本年度公司围绕服务集团主业,持续深入产融协同、融融协同,助力集团公司完成债券发行、资本运作等多个重要项目。同时,股债并举积极开展投融资服务、资本运作与研究支持,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资格,IPO承销家数及规模也出现同比提升。

3.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23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227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4,121万元,降幅44.08%。2023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把握市场机会、控制波动风险,现有资管产品运作稳健良好,未发生风险事件。

4.利息净收入:2023年公司利息净收入-303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27,968万元。2023年公司业务增长,融资规模增加,从而利息支出增加。

5.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3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较上年增加205,001万元,彻底扭转业绩颓势,成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联营企业整体收益较上年下降9.91%,其中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57,538万元,其资产管理规模5,954亿,较2022年有所下降,但仍保持相对有竞争力的市场地位;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0,548万元,同比增长28%,其资产管理规模3,164亿,同比增长23%。

6.其他业务收入:2023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692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64,510万元,降幅98.94%,主要原因为二级子公司华能宝城物华现货贸易业务规模缩减。

(二)营业支出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支出244,426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14,278万元,增幅6.20%。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税金及附加2,6031.062,9181.27-315-10.81
业务及管理费233,01395.33164,95671.6768,05841.26
信用减值损失8,8053.602,4341.066,371261.74
其他业务成本50.0059,84126.00-59,835-99.99
营业支出合计244,426100230,14910014,2786.20

1.税金及附加:2023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支出2,603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315万元,降幅10.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手续费等应税收入较2022年缩减及上年定增缴纳印花税本年未发生。

2.业务及管理费:2023年度公司业务及管理费233,013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68,058万元,增幅41.26%,主要原因是公司人力成本、电子设备运转等费用增加。

3.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度公司产生信用减值损失8,805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6,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公司华能宝城物华应收款项计提减值金额影响。

4.其他业务成本:2023年度其他业务成本5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59,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公司华能宝城物华现货贸易业务规模缩减。

附表1:资产负债表

附表2:利润表

附表3:现金流量表

附表1:

资产负债表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并数母公司合并数母公司
货币资金17,560,180,743.8712,190,175,244.4817,853,826,277.6612,950,736,451.76
其中:客户存款15,593,028,023.3811,902,638,845.4116,512,435,737.6312,403,492,119.41
结算备付金5,656,135,406.735,154,150,770.465,048,003,625.084,310,435,245.32
其中:客户备付金4,610,406,271.304,088,033,687.173,927,623,383.253,142,981,489.95
融出资金23,520,270,681.7423,520,270,681.7421,967,086,855.5521,967,086,855.55
衍生金融资产207,496,101.61207,496,101.6197,505,946.5797,505,946.57
存出保证金6,016,405,510.00939,503,138.884,573,104,918.35729,999,437.62
应收款项464,062,022.11318,710,433.51311,476,717.64234,948,536.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248,290,369.73927,397,233.633,283,792,595.122,869,584,022.14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54,274,598,398.6352,551,310,883.2642,988,408,933.6441,972,053,955.02
债权投资15,292,500.00-20,312,500.00-
其他债权投资1,281,678,698.841,281,678,698.84154,628,448.65154,628,448.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88,392,338.301,288,392,338.3029,884,591.6429,884,591.64
长期股权投资2,749,696,472.255,919,124,747.132,560,453,944.814,290,882,219.69
固定资产140,090,529.17131,250,242.39142,020,433.48133,445,985.97
使用权资产340,487,410.03328,918,169.01319,952,182.38294,795,143.24
无形资产115,246,562.16113,657,819.8890,810,713.3889,084,869.65
商誉11,302,586.62-11,302,586.62-
递延所得税资产298,256,129.87252,168,348.21377,039,246.76335,908,134.43
其他资产454,575,323.24298,443,128.90411,213,686.68154,276,367.81
资产总计115,642,457,784.90105,422,647,980.23100,240,824,204.0190,615,256,211.55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并数母公司合并数母公司
短期借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8,083,254,058.848,083,254,058.847,161,517,534.907,161,517,534.90
拆入资金2,112,162,700.012,112,162,700.012,602,160,710.562,602,160,710.56
交易性金融负债2,231,013,330.002,231,013,330.001,676,119,450.001,676,119,450.00
衍生金融负债163,632,586.57163,632,586.57125,375,201.61125,375,201.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9,016,637,700.6119,016,637,700.6114,565,481,921.5414,565,481,921.54
代理买卖证券款23,734,481,238.5514,822,466,932.4523,420,415,537.7415,024,829,714.87
代理承销证券款17,280,000.0017,28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1,073,968,851.30984,053,280.81805,199,108.04726,137,723.00
应交税费59,671,008.0557,539,070.2599,310,194.6091,331,015.70
应付款项1,465,201,906.841,443,854,487.37596,591,217.43583,611,409.65
应付债券27,952,686,396.9927,952,686,396.9920,465,800,665.0620,465,800,665.06
租赁负债340,491,999.92325,145,697.46341,101,570.62314,588,220.23
递延所得税负债4,184,744.69-4,201,998.77-
其他负债318,463,042.47139,343,972.25300,640,617.31110,419,006.54
负债合计86,573,129,564.8477,349,070,213.6172,163,915,728.1863,447,372,573.66
股本4,034,426,956.004,034,426,956.004,034,426,956.004,034,426,956.00
资本公积15,842,259,795.6715,872,321,002.0115,842,259,795.6715,872,321,002.01
其他综合收益-43,248,889.19-57,359,938.23-31,555,921.85-31,555,921.85
盈余公积1,076,026,422.411,076,026,422.41942,296,922.84942,296,922.84
一般风险准备2,933,023,544.422,893,487,628.322,655,620,376.332,625,735,269.86
未分配利润4,747,020,493.754,254,675,696.114,121,143,981.523,724,659,409.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8,589,508,323.0628,073,577,766.6227,564,192,110.5127,167,883,637.89
少数股东权益479,819,897.00-512,716,365.32-
股东权益合计29,069,328,220.0628,073,577,766.6228,076,908,475.8327,167,883,637.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15,642,457,784.90105,422,647,980.23100,240,824,204.0190,615,256,211.55

附表2:

利润表

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合并数母公司合并数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3,991,223,756.793,592,657,717.773,126,354,098.182,207,740,270.76
利息净收入-3,030,741.39-103,159,312.62276,646,164.83221,878,575.25
其中:利息收入1,749,595,400.741,583,603,331.681,722,906,186.641,590,291,411.12
利息支出1,752,626,142.131,686,762,644.301,446,260,021.811,368,412,835.8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45,831,728.891,189,943,980.701,524,635,501.881,344,852,980.6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91,203,313.82637,397,973.05917,369,620.72737,044,716.78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62,623,276.35462,623,276.35498,602,929.39498,602,929.39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52,267,454.8851,771,007.0293,475,402.4392,915,924.58
投资收益2,066,017,819.461,970,073,471.611,401,673,460.151,374,055,835.90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80,859,819.55680,859,819.55755,719,127.18755,719,127.18
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778,383.638,502,648.4515,268,472.4010,688,808.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1,697,095.16520,103,013.22-749,111,294.55-754,677,442.4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12,658.871,012,658.875,225,883.785,225,883.78
其他业务收入6,916,812.176,181,257.54652,015,909.695,715,629.55
二、营业总支出2,444,264,360.782,166,510,328.602,301,485,794.851,480,265,986.06
税金及附加26,025,629.9124,282,909.5029,180,320.6026,489,870.82
业务及管理费2,330,134,091.412,124,252,568.931,649,558,188.071,447,631,481.59
信用减值损失88,050,609.0917,344,750.6324,341,047.565,593,438.13
其他业务成本54,030.37630,099.54598,406,238.62551,195.5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46,959,396.011,426,147,389.17824,868,303.33727,474,284.70
加:营业外收入726,582.78282,340.343,455,374.65810,529.26
减:营业外支出6,591,661.845,472,500.617,544,905.165,627,207.1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41,094,316.951,420,957,228.90820,778,772.82722,657,606.86
减:所得税费用113,571,165.9687,759,566.56-93,214,619.49-118,675,068.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27,523,150.991,333,197,662.34913,993,392.31841,332,675.85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8,472,745.341,333,197,662.34899,060,828.66841,332,675.85
2.少数股东损益-10,949,594.35-14,932,563.6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047,122.37-28,158,171.41-13,359,509.72-13,359,509.72
七、综合收益总额1,413,476,028.621,305,039,490.93900,633,882.59827,973,166.13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24,425,622.971,305,039,490.93885,701,318.94827,973,166.13
2.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949,594.35-14,932,563.6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36-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0.36-0.26-

附表3:

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合并数母公司合并数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823,499,412.783,228,744,625.764,114,492,010.063,479,406,622.7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319,000,000.001,319,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6,483,047,997.426,389,717,555.2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787,520,991.701,787,520,991.70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822,585,638.05324,507,956.42436,355,689.58-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7,280,000.0017,28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3,696,878.0972,040,599.827,539,519,343.89165,034,590.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90,109,926.3410,032,290,737.2015,196,888,035.236,750,962,205.39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8,801,468,947.398,179,040,081.347,803,907,440.317,277,594,995.8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405,434,649.851,060,269,250.571,345,208,220.73969,939,926.23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99,000,000.00499,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1,094,049,863.431,322,700,778.0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381,051,640.371,381,051,640.3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1,309,968,239.22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708,932,079.64708,932,079.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70,850,170.291,359,818,299.821,737,104,634.721,612,589,095.32
支付的各项税费409,419,848.79360,731,882.70370,961,170.90274,801,404.6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43,800,430.46670,649,781.198,907,950,196.59524,157,705.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011,025,687.1513,510,560,935.9921,968,113,606.3214,000,684,223.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20,915,760.81-3,478,270,198.79-6,771,225,571.09-7,249,722,018.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对外投资收到的现金139,484,334.39138,184,334.39689,593,270.31680,655,770.3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10,861,173.41609,791,335.70532,484,703.20532,484,703.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207,136.59165,420.54459,250.20391,707.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0,552,644.39748,141,090.631,222,537,223.711,213,532,180.98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4,997,212.514,005,695,043.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7,513,323.84104,453,713.9384,833,568.3979,761,127.82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12,510,536.354,110,148,757.8484,833,568.3979,761,12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61,957,891.96-3,362,007,667.211,137,703,655.321,133,771,053.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56,322,766.657,556,322,766.6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17,167,5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8,852,818,065.7128,852,818,065.7116,426,594,638.6616,426,594,638.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852,818,065.7128,852,818,065.7124,600,084,905.3123,982,917,405.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575,354,112.3420,575,354,112.3419,393,146,519.2818,456,979,019.2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11,669,165.891,289,619,165.891,446,222,594.631,408,472,863.0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2,050,000.00-24,102,000.1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8,938,330.31131,486,958.84137,948,298.42128,920,083.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025,961,608.5421,996,460,237.0720,977,317,412.3319,994,371,965.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26,856,457.176,856,357,828.643,622,767,492.983,988,545,439.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681,100.911,012,658.875,225,883.785,225,883.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1,336,094.6917,092,621.51-2,005,528,539.01-2,122,179,642.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898,773,226.8517,258,115,021.1924,904,301,765.8619,380,294,663.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647,437,132.1617,275,207,642.7022,898,773,226.8517,258,115,021.19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333,197,662.34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等影响-2,354,155.0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727,527,542.41元,2023年公司向股东按每10股1.0元派发现金红利403,442,695.6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4,654,928,354.12元。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要求,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根据《证券法》要求,须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须按照大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

根据以上规定及有关要求,公司拟对2023年度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1.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33,319,766.23元;

2.按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133,319,766.23元;

3.按10%计提交易风险准备133,319,766.23元;

4.按大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10%计提风险准备293,359.3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54,675,696.1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9,019,963.14元,故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4,245,655,732.97元。

以公司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派发2023年度红利,合计派发463,959,099.9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派发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根据2023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向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独立董事根据2023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庆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益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德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凤翱)》。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的规定,证券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鉴于自营投资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且需根据市场状况在短时间内迅速决断,把握市场机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以下额度内确定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总金额:

1.公司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实时)规模的80%,其中方向性权益类投资不超过净资本(实时)规模的30%;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实时)规模的380%。

2.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和执行。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包括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基金、利率债及利率债基金、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型2023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24年度 发生金额截至2024年2月末已发生金额(万元)
关联方名称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5.460.01%因交易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0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80.00%0.04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310.00%0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100.00%0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80.00%0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900.00%0.01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0.230.00%0.12
2利息支出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4不适用0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2.720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0.710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550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0.170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0.160
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10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0.110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0.100
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10
3利息收入-0-0
4证券承销业务收入-0-0
5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3.680.22%0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10.16%0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5.660.09%0
6资产、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海南长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442.03%22.50
7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42.450.40%0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750.19%0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8.400.17%0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510.06%0
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360.01%0
华能定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270.01%0
华能会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790.01%0
华能呼和浩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0.520.00%0
华能阿拉善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0.440.00%0
8认购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及其他业务-0-0
9共同投资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
10债券及票据交易-0-0
11购买金融产品 (市值变动)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5,056.67不适用16,604.11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23.40975.00
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10,079.45
12购买产品服务支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591.25不适用0.88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01.5041.08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0.060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5.241.86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5.750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830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1.620
华能海南实业有限公司0.620
四川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0.440
大连华能宾馆有限公司0.230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0.120
13办公场所租赁相关支出上海华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04.48不适用以合同约定为准,预计租金等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181.33

注:发生金额“0”表示未实际发生相关业务,发生金额“0.00”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二、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型2023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24年度 发生金额截至2024年2月末已发生金额(万元)
关联方名称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因交易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0
2利息支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45不适用0
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20
3出租交易单元席位收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32.1926.90%135.10
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0-0
5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81.0110.49%468.25
6购买金融产品 (市值变动)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2,462.70不适用-24,052.89
7认购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及其他业务-0-0

三、预计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型2023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24年度 发生金额截至2024年2月末已发生金额(万元)
关联方名称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因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0
2利息支出-0-0
3出租交易单元席位收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36.4517.44%66.73
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0-0
5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6.0010.04%104.20
6购买金融产品 (市值变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54.88-1,815.88
7认购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及其他业务-0-0

四、预计与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型2023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24年度 发生金额截至2024年2月末已发生金额(万元)
关联方名称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1利息支出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0.02不适用因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6.810
2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0-0
3出租交易单元席位收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8.531.89%10.44
4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70.06%0.46
5债券及票据交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69,501.91不适用162,235.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6,324.27113,652.5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353.220
6证券承销-0-0
7投资咨询业务收入-0-0
8财务顾问业务收入-0-0
9金融衍生品交易 (净损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2-400.87
10利息收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34.46-0
11购买金融产品 (市值变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4.80--364.80
12认购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及其他业务-0-0

五、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型2023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24年度 发生金额截至2024年2月末已发生金额(万元)
关联方名称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1利息支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1不适用因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0
2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实际发生数为准。24.13
3财务顾问业务收入-0-0
4证券承销业务收入-0-0
5办公场所租赁相关支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09.61不适用以合同约定为准,预计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合计不超过6,500万元。874.61

六、预计与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交易类型2023年度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24年度 发生金额截至2024年2月末已发生金额(万元)
关联方名称发生金额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
1提供和接受服务:向关联方提供证券和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单元席位、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财务顾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服务,接受关联方证券承销、资产管理、房屋租赁、保险、银行存款等服务。-0-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为准。0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与关联方进行的现券买卖及回购交易;购买金融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的债券等交易。-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附件: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说明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温枢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9亿元。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46.38%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为叶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亿元。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及丙4幢10-12层。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经营范围:以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36层DEF单元、38层、39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7.059%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军担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裁曾贽先生担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

项、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李进,注册资本人民币1.3亿元。经营范围: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准许和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李进先生担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赵昕倩女士担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4.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12.36%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为孙献,注册资本为2,100万美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工业及其它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商务代理,企业经营策划,财务咨询。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33B。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马伯寅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霍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97亿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详细信息以其公告为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原董事苏敏女士曾担任董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缪建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20亿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详细信息以其公告为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马伯寅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江向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上述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5.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所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9.77%的股份,法定代表人为李英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7亿元,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深圳能源”,股票代码“000027”),详细信息以其公告为准。上述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6.公司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公司其他关联法人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除前述关联法人以外,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主要业务内容和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代理买卖证券: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支付关联方资金存放在证券账户的利息,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2.资产、基金管理:为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服务等业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3.利息收支: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存入关联方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以及向关联方融资、关联方资金存放在公司证券账户或与关联方开展债券回购、债券借贷业务而产生的利息支出,参照市场利率及行业惯例定价。

4.投资咨询:为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5.证券承销:为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方证券承销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6.财务顾问:为关联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7.出租交易单元席位:通过特定交易席位为关联方提供交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8.代销金融产品: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9.购买金融产品:购买或赎回关联方管理的基金产品、资管计划、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10.债券及票据交易: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票据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11.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关联方进行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交易要素参照市场情况及行业惯例确定。

12.非公开发行的债券:与关联方互相认购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参照市场利率及行业惯例定价。

13.房屋租赁:租用关联方的营业用房向关联方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14.购买产品服务: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购买保险、办公用品等产品或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15.共同投资: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相关企业等(不含共同向子公司增资)。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上市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规定,引导优质大市值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上市公司一年多次分红的监管要求,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在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进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为提高决策效率,现提请股东大会在公司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制定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推荐函,公司提名王军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和邓喻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推荐函,公司提名孙献女士和王章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推荐函,公司提名敬红先生和麦宝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阅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2名以上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为其办理证券公司董事任职备案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陈红珊女士、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阅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为其办理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备案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推荐函,公司提名王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推荐函,公司提名马伯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推荐函,公司提名顾文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阅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2名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为其办理证券公司监事任职备案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非表决事项)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分别向股东大会就董事、监事的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履职情况及薪酬情况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阅。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非表决事项)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分别向股东大会就董事、监事的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根据监事履职情况及薪酬情况拟定了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阅。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非表决事项)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证券公司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就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拟定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阅。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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