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奇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5日收到副总经理仇雪琴女士、李明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仇雪琴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仇雪琴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职务;李明波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明波先生将继续在公司循环装备业务子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仇雪琴女士、李明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仇雪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李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仇雪琴女士、李明波先生的原定任期至2024年12月24日届满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仇雪琴女士、李明波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

仇雪琴女士、李明波先生在任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仇雪琴女士、李

明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