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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24年5月24日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发出书面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该等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将该等临时提案通知全体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5日(周三)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1人,代表股份430,329,2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4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25,461,3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6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4,867,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21,273,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6,405,3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6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4,867,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5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穆竟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

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2,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2%;反对937,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6,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952%;反对937,0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8,764,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3%;反对1,311,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47%;弃权2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708,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436%;反对1,311,0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629%;

弃权2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3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8,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77%;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9,394,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9%;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339,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084%;反对857,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06%;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6,149,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87%;反对4,10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35%;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093,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80.3516%;反对4,103,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87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6,149,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87%;反对4,103,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35%;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093,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516%;反对4,103,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873%;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26,143,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73%;反对4,109,0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49%;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087,4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234%;反对4,109,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55%;弃权7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国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5.01补选王国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29,167,9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0,112,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11%。

表决结果:王国明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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