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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 明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6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16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7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 17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 18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 19

八、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 22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 26

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 27

十一、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27

十二、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2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ingbo Lian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李士峰
注册资本4,217.76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3月9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5月31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汇盛路289号
邮政编码315500
联系电话0574-88687377
传真号码0574-88687376
互联网网址http://www.nblian.com
电子信箱lian@nblia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陈军;0574-88687377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注塑产品以及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产品工业设计、精密模具设计、制造、注塑、喷涂以及组装等于一体的专业精密制造企业。公司秉承“技术创造价值、技术引领市场”的经营理念,本着“团结、创新、实效、精进”的企业精神,依托在注塑产品及精密注塑模具设计、加工、装配、检测等方面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已发展成为规模化的“模塑一体化”生产企业。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公司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依托以精密注塑模具开发为核心,精密注塑成型技术及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掌握了较为领先的镜面加工、CNC高速高精度加工、模具抽真空等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模具型腔加工精度可以达到±0.001mm,注塑模具的使用寿命可以达到150万模次以上;掌握了自动化高精密嵌件模内成型、自动化气辅辅助成型、注

塑成型抽真空等注塑成型技术,提高注塑生产工艺效率;公司开发的高韧性无卤阻燃材料、耐酸碱腐蚀的高分子复合材料等高分子材料,在各自应用场景下可分别提升塑料的阻燃性能、增强塑料韧性、提升耐酸碱腐蚀能力等。此外,公司在工艺改进、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一套成熟的开发体系和运营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5.09%和5.79%,研发投入整体保持较高规模,与公司创新发展的特征相契合。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高精密模具开发、注塑成型、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应用、自动化智能检测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1项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和8项外观设计专利,以及1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为顺应PCR再生塑料在塑料制品领域应用推广的浪潮,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提前布局PCR再生塑料应用。报告期内,公司PCR再生塑料占塑料粒子的采购比例为28.83%、42.23%和41.93%,呈逐年较快提高趋势。公司通过研究PCR再生塑料应用,了解PCR再生塑料对产品的适用性,强化技术开发能力,已熟练地掌握了PCR再生塑料的应用工艺。

公司主营业务由注塑产品和精密注塑模具构成,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玩具日用品、汽车配件和医疗器械等领域。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及上市公司,例如罗技集团、海康集团、Spin Master、普瑞均胜、敏实集团、微策生物、艾康生物等。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公司依托以精密注塑模具开发为核心,精密注塑成型技术及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掌握了较为领先的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注塑成型技术、智能化组装技术及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

1、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情况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技术情况
1双色模具滑块延迟运动技术为了防止一射滑块抽芯后,在二射合模滑块复位时把一射产品压伤,自主研发了滑块延迟机构,保证一射开模时滑块不动,二射合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双色模具滑块延迟运动结构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技术情况
模顺利进行,从而保障了产品的稳定性,提高了产品品质
2注塑模具强制复位技术为了防止模具顶针板回位时,造成顶针与滑块相撞或者斜顶与滑块相撞,自主研发顶针板强制复位机构,保证在合模前将顶针板强制回位,防止模具被损坏,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鼠标注塑模具强制复位结构
3鼠标注塑模具二次顶出技术当产品筋位处设计了扁顶、斜顶等,造成产品不能通过机械手取出或者全自动顶出时,自主研发了二次顶出顶构,首先顶出系统全部顶出,然后包覆筋位的扁顶、斜顶等机构不动,其它顶针继续顶出产品,保证产品能顺利取出,从而提高的注塑生产效率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鼠标注塑模具二次顶出结构
4注塑模具前模顶出技术当产品前模有倒扣筋位或者前模胶位面比后模多,要求设计顶针和斜顶时,为了防止模具开模后产品留在前模,自主研发了前模顶出结构,在模具开模时,通过弹簧或者油缸使此机构和开模方向同步运动,保证产品开模后,产品留在动模侧,从而保证注塑的稳定性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注塑模具前模顶出结构
5注塑模具前模弹块技术当产品局部前模胶位比后模多,为了防止产品吸前模,自主研发了前模弹块结构,通过弹簧辅助顶块运动,保证产品顺利留在后模,从而保证注塑的稳定性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注塑模具前模弹块结构
6模具抽真空技术为了防止产品注塑时困气,表面出现油污等,自主研发抽真空结构,在模具合模后通过抽气装置抽出型腔里的空气,这样可以避免困气,短射发生,从而缩短了注塑成型周期,提高了产品质量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7双色模具加工工艺双色模具加工工艺使得模具实现零件互配、模玉互配,从而实现注塑过程中两副模具互换注塑。让不同颜色、不同硬度的两种材料通过双色注塑机出现在一个产品上,在节约模具成本、注塑成本的同时大大提高产品的美观性和装配等性能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8MDB设计、工艺、制造、排产一体自动化系统MDB模具智能制造系统涵盖项目管理、智能设计、智能工艺、APS高级排产、智能CAM模块、机外装夹模块、基于条码或RFID的智能加工模块、品质管理模块、设备管理模块,成本管理模块等,通过引导式与可视化的模具制造与管理系统,将整个加工过程的信息流打通,在摆脱人员技能依赖的同时,稳定了品质、提升了效率、降低了制造成本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9模具大面积镜面加工工艺通过对电极材料、专用脉冲电源、PGM粉末液加工等各方面综合提升,模具表面放电粗糙度值在0.2μm以下,从而达到精密注塑模具镜面加工,提高了精密注塑模具表面精度,大大提高抛光工作效率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技术情况
10CNC高速高精度加工 技术采用国际先进高速数控加工设备以及合理的切削加工参数,实现电极CNC加工后表面达到不需要抛光状态,模具型腔加工精度可以达到±0.001mm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2、精密注塑成型技术情况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技术情况
1科学试模法实现科学、规范的试模实验方法,开发在鼠标、摄像头项目上导入科学试模标准化,优化试模的科学性,合理性,满足高端客户需求,为试模评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从而降低试模次数,提高客户满意度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2双色注塑 技术通过将两种不同颜色的塑胶材料或不同种类的塑胶材料注塑到共用模架的两副模具,经过高精度重复定位,旋转交替两幅模具注塑成型,实现一件成型产品一道工序连续两次注塑,达到双色注塑成型的效果。合并简化成型工艺程序,保证产品外观精美程度,满足了客户对产品的特殊性能要求,大幅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3气体辅助注塑成型技术在塑胶充填到型腔(90%-99%)时注入高压惰性气体(氮气),气体推动融熔塑胶继续充填型腔,从而实现用气体代替塑胶保压,通过此技术,可减少注塑残余应力,降低翘曲问题,有效消除凹痕痕迹,降低锁模力,减少流道长度,节省材料,降低注塑机机械损耗,延长精密注塑模具寿命等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4模内切料头模具成 型技术当注塑机射出信号结束时,传递信号给时间控制器,时间控制器输出高压油给油缸,继而油缸推动模内切刀完成模内切料头动作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5注塑产品自动化包装技术在注塑成型产品完成后,通过自动包装机,实现机械手自动取出产品,自动放包装盘,包装完成后自动更换包装盘及产品打包,实现注塑成型全自动化生产,实现了注塑生产的人员优化,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物料自动化包装用码盘装置
6自动化高精密嵌件模内成型技术铜钉通过振动盘自动排列,再经过埋入设备,XYZ轴移动平台把铜钉放入到制定排布位置(位置可在触摸屏内编程控制);排布完成后,给机械手信号,机械手取走铜钉并把铜钉自动埋入到模具。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技术情况
7自动化料头剪切辅助成型技术产品注塑完成后,机械手取出产品放入自动冲切设备,然后输出信号,设备自动进行冲切水口,冲切完成后,抓手自动将产品取走放入吸塑盒内;实现无人化生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注塑工件加工用自动冲切水口设备
8注塑成型抽真空技术注塑模具合模后传递信号给抽真空阀,抽除型腔内的气体和油渍,然后进行注塑射出,增加模具排气效果,达到优化产品外观效果,极大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9注塑成型模具监视保护技术注塑机开模到位时,输出信号触发模具视屏保护器,后者对模具模腔连续取像,监控顶针是否将成型工件顶出并下落。当监控到工件完全下落时,模具保护器发出确认信号反馈给注塑机以开始下一个周期。确保模具有无瑕疵、粘模、顶针滑块是否到位等对模具进行有效保护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3、智能化组装技术情况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 技术情况
1自动化包装技术鼠标产品需要装3颗磁铁,通过工装治具的设计,只需要将一整条磁铁放入工装治具内,然后按压启动按钮,自动将3颗磁铁装入鼠标上盖内,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鼠标装磁铁的治具
2高精度自动感应锁付技术通过对产品治具的设计,使螺丝锁付精度更高,员工只需要将产品放入治具中,设备感应到产品后自动进行螺丝锁付,锁付完成后有气缸抓手直接将产品取出放入流水线,提升了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3高精度自动化贴合技术通过高精度自动化贴合的导入,员工只需要将产品放入治具,输送链条自动将产品传输到贴合位置,XYZ模组吸塑脚垫后同过视觉抓怕定位,将脚垫精准的贴附在产品上面,贴合完成后进行AOI视觉检测,不良品分拣挑出,良品通过气缸吸取过放入流水线;使用设备后降低了对员工的操作技能要求,提升了生产效率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高精度自动化鼠标脚垫贴合机的自动贴片装置
贴脚垫的自动化设备输送线控制系统
鼠标垫脚垫的自动化设备加工的上下料控制系统
4在线视觉智能检测技术通过对鼠标自动印刷技术的研发,成功开发出鼠标视觉智能检测技术,员工将整栋产品放入上下料装置内,气缸抓走取走产品放入全面应用自主研发全自动移印机自动上料控制系统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 技术情况
定位工装治具内,自动完成印刷后,通过AOI视觉检测,能精准的将不良品挑选出,通过自动化印刷设备的导入,良率提升至99%全自动移印机人工智能界面控制平台
全自动移印机机器运行警示软件
全自动移印机视觉显示系统
5高精度自动化点胶技术人工点胶控制不住点胶量,品质风险大,通过视觉点胶机的导入,员工只需要将产品放入治具中,设备通过视觉相机自动识别点胶位置后,控制点胶机进行高精度的自动点胶,点胶完成后进行AOI检测,检测有无漏点胶或点胶量不足;提升了品质和生产效率全面应用自主研发非专利技术

4、高分子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情况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应用情况技术来源专利/非专利 技术情况
1高韧性无卤阻燃材料及其制备技术塑料粒子运用于电器类产品以及办公室用品等中通常都需要具有阻燃性能,而现在多数添加的阻燃剂都是以卤素化合物居多,卤系阻燃剂最然具有较好的阻燃性能,成品稳定性好,适用面广,价格适中等特点,但是长时间使用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危害作用。公司的高韧性无卤阻燃材料及其制备技术能在较为经济的添加量下提升塑料的阻燃性能,防止火势蔓延和二次燃烧,使得塑料达到V-0的阻燃等级,提升塑料使用的安全性和拓展应用领域。合适的原料配比,也使得塑料韧性增强,抗冲击强度达17.8KJ/m2以上,且材料直到断裂的最大拉伸应力所表现出来的抗拉强度和断裂伸长率均有提升,较好地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全面应用继受取得一种高韧性无卤阻燃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耐酸碱腐蚀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技术高分子复合材料应用领域很广,需要面对各种各样苛刻环境的挑战,其中,酸碱腐蚀无疑是最为常见的挑战之一。公司掌握的耐酸碱腐蚀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技术,可以使该材料在10moI/L氢氧化钠溶液和硝酸溶液的浸泡下,120小时表面无变化,强度无降低。材料耐酸碱腐蚀能力强,可以用于酸碱污染重的领域,该项技术延长了产品的使用寿命全面应用自主研发一种耐酸碱腐蚀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3高耐候性环保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备技目前,市面上的传统高分子材料存在着质量不稳定,耐候性能不佳,容易老化和发生龟裂,耐磨性、耐油性、抗氧化性差,阻燃效果不好,性脆,冲击强度低,由于分子链的全面应用继受取得一种高耐候性环保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刚性,易引起应力开裂,使用寿命短,成型加工困难的问题。公司制作出来的高分子材料高耐候性环保高分子材料缺口冲击强度能达到52KJ/㎡,拉伸强度能达到60MPa,弯曲强度能达到72Mpa、极限氧指数能达到30%,抗UV老化能达到2,920.00KJ/㎡,高负荷的状态下拥有132℃或以上的高热变形温度。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65,693.0948,917.8438,35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9,912.6332,311.6324,377.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0131.7034.91
营业收入(万元)46,947.8049,086.0046,819.48
净利润(万元)7,570.227,920.576,709.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570.227,921.046,71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105.787,760.306,011.59
基本每股收益(元)1.791.881.61
稀释每股收益(元)1.791.881.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9627.953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8,790.699,931.429,175.04
现金分红(万元)--4,176.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795.095.1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与创新风险

(1)创新与技术研发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玩具日用品、汽车配件及医疗器械领域,相关行业对于产品需求的迭代更新速度较快,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公司存在因研发投入不能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不能及时实现产业转化,或技术转化后的产品无法匹配终端客户需求,导致公司出现创新失败的可能。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精密注塑业务具有较为明显的技术密集特征,依托专业的技术人才保障精密注塑产品的顺利研发和生产。如果未来公司技术人员的离职导致公司核心人才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将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风险

我国塑料制品行业具有市场规模和发展空间大、市场集中度低、中低端产品竞争激烈的特点。公司根据自身的研发设计、技术、管理优势,选择错位竞争,定位高端市场,并已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及上市公司客户的供应链。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前瞻性的产品和技术创新,积极进行技术和研发储备,可能对公司保持在高端市场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对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罗技集团及其供应商提供应用于鼠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注塑产品及精密注塑模具,向终端客户为罗技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2,822.06万元、31,660.91万元和28,450.53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0.10%、64.50%和60.60%。每个新品类推出前,罗技集团会向供应商询价,最终结合工程师推荐、采购配合度、价格等指标综合确定供应商,公司向罗技集团的供应份额受公司产品价格、与罗技集团的工程师团队、采购团队配合情况以及罗技集团不同定位产品销售情况等多个因素影响,公司存在因向罗技集团的供应份额下降而导致公司收入及业绩下滑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模具钢、PCR再生塑料粒子和ABS塑料粒子等。其中,模具钢的价格与国际铁矿石价格的波动相关;ABS塑料粒子价格的波动与石油化工产品的价格波动具有较强相关性。上游铁矿石、油气资源价格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会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变化。公司具有一定的价格传导能力,但是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且公司未能完全消化或传导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则可能导致公司的毛利率和净利润下滑。

(3)行业需求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注塑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玩具日用品、汽车配件及医疗器械领域,涉及鼠标、键盘、安防摄像头、汽车内饰、测温仪、塑料玩具等多个产品类别。宏观经济变化会导致消费者对相关产品的需求发生变更,公司生产工艺及产品开发能力也存在不能满足下游客户产品迭代趋势要求的可能性。

(4)出口贸易政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产品地区主要是向北美及东南亚,外销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27.25%、20.54%和21.12%,占比较高。如果未来我国进出口政策或主要进口国或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销售收入及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5)产能受限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塑产品和精密注塑模具,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与生产场地和机器设备的规模直接相关。随着近几年业务的发展,公司现有产能已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如果公司产能扩张计划未能按计划建设完成或者及时达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受产能限制存在难以保持持续增长甚至下滑的可能。

(6)经营业绩及行业地位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6,819.48万元、49,086.00万元和46,947.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011.59万元、7,760.30万元和 7,105.78万元,发行人经营规模持续增长,但利润规模存在一定波动。

如果未来计算机外设、玩具等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7)下游客户经营业绩和自身资信情况变化导致对发行人的产品需求变化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玩具日用品、汽车配件及医疗器械领域,下游客户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景气程度、市场竞争状况、

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并最终影响其对发行人的产品需求。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经营业绩下滑或资信状况恶化,可能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假设发行人的产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及其他因素不变,发行人主要客户经营业绩下滑或资信状况恶化导致发行人销量每下滑5%,报告期各期的利润总额将分别下降8.52%、8.55%和8.52%。

(8)与罗技集团合作稳定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终端客户为罗技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2,822.06万元、31,660.91万元和28,450.53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0.10%、64.50%和

60.60%。发行人与罗技集团的合作时间超过10年,在长期的沟通、磨合过程中,发行人对罗技集团的供应链形成了深度的参与,能够持续从罗技集团获取业务订单,双方的长期合作及业务往来均较为稳定。但是,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罗技集团可以在无需对发行人进行赔偿的情况下终止与发行人的合作,发行人存在与罗技集团合作稳定性的风险,以及进而导致的订单减少、业绩下滑的风险。

3、内控风险

(1)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士峰、邱翌夫妇。本次发行前李士峰、邱翌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16.06%的股份,通过铪比智能间接持有发行人73.97%的股份,通过宁波创匠控制发行人0.92%的股份,对发行人控股比例合计为90.95%,处于较高水平。如果控股股东利用其大股东地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决策和人事管理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运行,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可能性。

(2)资产规模迅速扩张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分别为38,350.58万元、48,917.84万元和65,693.09万元。如果公司的管理团队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管理风险。

(3)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包括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拆借等。公司已逐步建立针对性的财务内控措施,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款项已经全部清理,未造成不利法律后果,相关行为已得到规范。未来,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不能持续得到有效执行,可能对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不利影响。

4、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出口销售大部分以美元等结算,如果人民币汇率水平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出口和经营业绩,具体表现为:

①可能产生汇兑损失

当人民币出现汇率波动,公司短期持有的外币货币资金、外币应收账款等外币货币性项目按期末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时可能产生汇兑损失。

②可能引起以人民币计价的营业收入减少,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

公司出口业务从订单签订到发货确认收入需要一定周期,在此期间若人民币持续升值,而以外币计价的订单金额不变,以人民币计价的销售收入将减少,从而影响公司毛利率水平。

③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在与海外客户签订出口订单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时,通常会综合考虑人民币汇率变化因素。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将导致出口产品与其它国家的同类产品相比价格竞争力有所削弱。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864.20万元、14,294.24万元和14,800.83万元,如果未来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主要客户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则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增大,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30.10万元、2,527.01万元和2,858.92万元,若未来公司经营中遇到市场剧烈波动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将存在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相关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出口产品适用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若未来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或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将增加公司的外销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5)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子公司赫钡贸易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

若公司未来期间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者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存在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严谨、充分的方案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是基于当前的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状况、市场需求、投资环境、公司技术能力等作出的。如果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产业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或是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波动等情形,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并存在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工程组织不善,管理能力不足,项目建设进度控制、项目预算控制不到位等实施风险。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6.41亿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若未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而发行人自有资金亦出现不足或

投入进度不及预期的情况,亦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并存在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建设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及滨海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随之增加,将导致相关折旧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释放及经济效益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初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启动发行后,如果发行认购不足,或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发行的情形,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7、法律风险

(1)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风险

发行人承租苏州元宏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嵩山路55号院内房屋相关的租赁协议尚未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未办理租赁备案的租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租赁房产总面积的4.60%,相关房产系用于仓储用途,对发行人业务的重要程度相对较低,可替代性较高。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未办理租赁备案并未影响到发行人的经营,但不能排除因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导致搬迁、行政处罚,从而对发行人经营造成影响的风险。

(2)劳务派遣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注销被合并方立隆众创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总量超过10%的情况。经过规范整改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

若发行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有效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的占比,则发行人用工的合法性将会产生瑕疵,对发行人未来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06.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后总股本5,623.76万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对象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人指定罗云翔、彭成浩担任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罗云翔: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得邦照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三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万马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围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股票、华数传媒重大资产重组、兴源环境重大资产重组、向日葵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彭成浩: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华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城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海越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海越能源重大资产出售、东北电气重大资产出售等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

本保荐人指定谢云晖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谢云晖:本项目协办人,曾供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负责或参与了汇隆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梅轮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的审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宋超、郭正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本保荐人承诺:

(一)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人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保荐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年1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前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2024年1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并决定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年2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由于前述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2024年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

1、发行人技术创新性的核查情况

发行人将研发和创新作为公司的立足之本,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388.65万元、2,500.59万元和2,716.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0%、5.09%和5.79%,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与创新驱动发展的模式相契合。通过多年来不间断地自主研发和创新,在注塑成型、精密注塑模具设计和开发和精密注塑模具加工与装配方面,发行人积累了多年生产经验并在原有工艺基础上进行创新,能够满足各类客户的开发需求,缩短产品的开发周期,优化产品的工序步骤。

发行人于2012年成立了研发中心,负责确定科研开发方向、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对制造部门和工艺部门的日常运作提供专业指导。发行人掌握了较为领先的镜面加工、CNC高速高精度加工、模具抽真空等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模具型腔加工精度可以达到±0.001mm,注塑模具的使用寿命可以达到150万模次以上;掌握了自动化高精密嵌件模内成型、自动化气辅辅助成型、注塑成型抽真空等注塑成型技术,提高注塑生产工艺效率;发行人开发的高韧性无卤阻燃材料、耐酸碱腐蚀的高分子复合材料等高分子材料,在各自应用场景下可分别提升塑料的阻燃性能、增强塑料韧性、提升耐酸碱腐蚀能力等。

发行人提前布局PCR再生塑料应用,报告期内,PCR再生塑料占塑料粒子的采购比例为28.83%、43.23%和41.93%,呈逐年较快提高趋势,熟练掌握了PCR

再生塑料的应用工艺。

2、发行人成长性的核查情况

发行人具备较好的业务拓展能力,从最初的消费电子领域到玩具日用品领域,再到汽车配件以及医疗器械等领域,发行人已和罗技集团、海康集团、普瑞均胜、敏实集团、微策生物、艾康生物等各领域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注塑产品、精密注塑模具业务拓展至下游汽车零配件以及玩具日用品等领域。

2019年-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营业收入分别为23,449.39万元、43,553.79万元、46,819.48万元、49,086.00万元和46,947.80万元,复合增长率为18.95%;净利润分别为3,310.55万元、7,064.37万元、6,709.78万元、7,920.57万元和7,570.22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2.9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及净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五条不支持或禁止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

4、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的核查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7,605.37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三条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发行人的精密注塑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四、新材料”之中的“(三)高分子材料”之中的“1.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发行人的精密注塑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类产品中的鼠标等计算机外设,属于《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统计分类目录(2018)》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中的“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符合国家经

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查阅相关权威产业分类目录、规划及指南,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传统产业逐项对比;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资料或报告,访谈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2)查阅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其他公开披露文件,查阅相关行业网站、行业报告等;

(3)查阅销售明细表、销售台账,对重要客户进行走访和函证,了解客户的结构及其与发行人合作的情况;查阅相关行业研究报告,访谈行业专家、发行人管理层及销售部门,了解行业特征、竞争状况、下游行业发展态势及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了解发行人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核心技术创新情况以及主要产品和核心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及主要影响因素;

(4)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相关研发制度文件、研发人员名单及简历,与研发费用相关的凭证、文件等;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研发项目的立项资料等,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研发费用计算过程进行分析性复核,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三条的相关指标逐项对比;

(5)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的专利权属证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证明》进行比对,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www.sipo.gov.cn)就发行人的专利情况进行公开查询;查阅发行人近年来获得的各项主要荣誉和奖项;

(6)查阅可比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分析与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波动情况的差异;

(7)编制现金流量表复核底稿,核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与净利润之间比例;

(8)访谈了发行人研发部门相关负责人,了解了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技术储备、研发情况、产品技术优势及技术先进性、技术壁垒、创新优势、未来行业发展方向、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竞争以及未来市场规模和发展空间对发行人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等情况;

(9)检查了ISO9001、ISO14001及IATF16949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10)查阅发行人所属行业下游的相关研究报告及国家政策,了解发行人所属行业下游发展状况;

(11)查阅了《新塑料经济全球承诺书2019春季报告》《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PCR再生塑料的基本论述,并检查了发行人的采购台账,计算PCR再生塑料占塑料粒子的采购比例;

(12)查阅了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9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政策,了解相关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13)检查了发行人在手订单,并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成长性、市场空间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保荐人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认为发行人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所披露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八、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本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3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资料、发行人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发行人是由其前身宁波利安电子有限公司按截至2019年2月28日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利安电子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于2006年3月9日,公司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持续经营已满三年。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业务部门等组织机构,并制订了相关议事规则。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3年。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账、重大合同、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资料、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发行人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发行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文件。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由中汇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利安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措施于2021年12月

31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综上所述,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保荐人了解了发行人的商业模式,核查发行人资产情况、机构设置、人员与财务的独立性;获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清单,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状况;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其必要性、公允性;获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资产完整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没有以资产、信用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聘任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或混合经营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备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公司的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未发生过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保荐人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取得的经营资质、行政许可、备案、认证证书,现场走访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工商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查阅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等。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217.76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的1,406万股

股份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股本总数将达到5,623.76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217.76万元。若本次公开发行的1,406万股股份全部发行完毕,发行人股本总数将达到5,623.76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0647号),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760.30万元和7,105.78万元,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本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

(一)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二)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三)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四)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五)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罗云翔、彭成浩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联系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63411627

十一、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保荐人不存在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二、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本保荐人同意推荐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

谢云晖

年 月 日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罗云翔 彭成浩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张卫东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姜诚君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周 杰

年 月 日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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