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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3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 15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7

议案十《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8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 21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 22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3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28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9

议案十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

议案十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31

附件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2

附件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7

附件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

附件四: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46

附件五: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51

附件六: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 54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开始前向股东大会登记处登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向股东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

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投票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185号

(三)会议召集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效良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形成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了规划,形成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6月27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陈启军、李颖琦、刘峰结合2023年度工作情况,分别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拟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础

(一)本预算编制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预算编制以公司2024年度销售预算为起点,结合公司研发和生产经营计划、内部改革管理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收支预算;

(三)预算编制范围与2023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基本保持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

(四)无其他不可预见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以2023年经营成果为基数,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加快重点产品研制和研发成果转化、提升客户服务能力,2024年公司将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完成2024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高发展质效。

(二)完善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体系,加速释放发展新动能。

(三)强化全环节精益运营,持续开展降本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工成本管控。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

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拟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4,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类别本年投资预算(万元)
1土建投资7,290.00
2设备投资14,830.00
3无形资产投资2,280.00
合计24,400.00

其中,土建投资用于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设备投资主要用于购置生产设备、研发平台服务器 及开展租赁业务的新能源车;无形资产投资主要用于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及研发类软件购置及开发。上述投资均使用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2024 年投资计划符合战略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938,158.36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76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9%。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各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可以根据授信银行要求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财政部、国资委和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要求,公司履行了集中采购程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2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主要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翔2003年1996年2017年2024年宝信软件、联翔股份、中谷物流、航民股份、亚太机电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庆2014年2015年2017年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文昌2012年2009年2012年2022年浙江龙盛、运达股份

(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100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服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30万元(含IT审计费用1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确认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董事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全年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任职,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其余非独立董事均不在公司任职,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监事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二、薪酬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如下:

1.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其余监事均不在公司任职,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具体内容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和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

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

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名称变更情况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
4《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6《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修订
7《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8《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公司本次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效良先生、杨连祥先生、马占红先生、张战军先生、李鹏先生、翁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2024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四:《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峰先生、王铁先生、董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2024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五:《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十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宋云女士、郝文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的任职规定,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议案已经2024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件六:《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一: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忠实履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历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基本情况

2023年,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持续激烈的竞争态势,中邮科技不断深化改革,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公司上市、市场开拓、科研创新、工程交付、管理提升、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司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公司积极推进科创板上市工作,于2023年3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023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中邮科技”,股票代码688648,发行股份3,400万股,发行价格15.18元/股。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其决议

2023年,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时、规范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年共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共10项,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股份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2023年6月1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23年12月6日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二)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自身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科创板上市、发展战略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积极发挥其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2023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及时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共审议32项议案,其中《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未获通过,其余议案均获通过,按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全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7日1、《关于聘任戴奕先生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15日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年度)2023年5月26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23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调整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5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1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6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28日1、《关于孙皓股权激励份额处置的议案》
7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6日1、《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8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0日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从业经验优势,对各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共审议20项议案,其中《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受关联委

员回避表决影响,该议案表决未能满足有效人数,提请董事会审议,其余议案均获相应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4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10月12日《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5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11月6日《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15日《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继续发挥关键作用,确保公司战略方向正确、决策科学高效、风险管控有力,并监督经理层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范运作。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合规性。

(二)加强决策执行监督。采取多种方式,有效监督经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确保所有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进内控机制不断完善。积极推动公司内控机制的持续改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防范重大风险。

(四)加强行业与经营研究。持续深入研究相关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

附件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和制度,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监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同时,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有效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基本情况

2023 年,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持续激烈的竞争态势,中邮科技不断深化改革,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推进公司上市、市场开拓、科研创新、工程交付、管理提升、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公司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公司积极推进科创板上市工作,于2023年4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2023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中邮科技”,股票代码688648,发行股份3,400万股,发行价格15.18元/股。

二、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特别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重点监督公司治理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司运作规范有序。监事会全年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会议共审议议案20项,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审议议案
1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15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年度)2023年5月26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23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4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1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5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6日1、《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6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0日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随着公司已成功登录上交所科创板,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特别是针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坚持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持续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议案审议和公司治理规范性监督。监事会将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审议提交的议案。监事依法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确保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有效监督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同时督促公司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能力建设与法规学习。加强监事会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和了解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最新要求和规定,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三: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51,939,760.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5%,同比下降主要系下游客户投资阶段性调整,国内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竞争加剧所致;净利润71,593,755.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50%,同比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和按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二、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
营业收入195,193.98221,943.33-12.0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159.387,910.57-9.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82.187,133.99-2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9.6619,793.55-82.6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72,570.72121,820.7641.66
总资产281,640.24281,209.870.15

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下同)。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0.78-12.82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额变动率(%)
货币资金952,550,617.92613,675,424.57338,875,193.3555.22
应收票据6,127,500.00123,082.306,004,417.704,878.38
应收账款292,504,340.60418,414,763.14-125,910,422.54-30.09
预付款项32,333,082.659,273,355.4023,059,727.25248.67
合同资产441,364,085.48271,625,877.65169,738,207.8362.49
应收款项融资1,000,000.00990,000.0010,000.001.01
其他应收款13,809,929.168,106,914.085,703,015.0870.35
存货306,602,819.90818,503,520.20-511,900,700.30-62.54
其他流动资产79,327,906.6457,326,098.1022,001,808.5438.38
流动资产合计2,125,620,282.352,198,039,035.44-72,418,753.09-3.29
投资性房地产1,843,003.081,968,213.12-125,210.04-6.36
固定资产443,613,896.18406,777,186.8836,836,709.309.06
在建工程6,130,207.452,087,912.144,042,295.31193.60
使用权资产19,099,024.6123,751,572.95-4,652,548.34-19.59
无形资产71,300,344.6574,076,942.67-2,776,598.02-3.75
长期待摊费用36,666.34153,859.06-117,192.72-76.17
递延所得税资产37,779,090.5032,686,719.185,092,371.3215.58
其他非流动资产110,979,851.6172,557,301.6738,422,549.9452.95
非流动资产合计690,782,084.42614,059,707.6776,722,376.7512.49
资产总计2,816,402,366.772,812,098,743.114,303,623.660.15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余额2,816,402,366.77元,比年初增长

0.15%。其中:

(1)流动资产余额2,125,620,282.35元,比年初下降3.29%,占总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80.78-12.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70-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556.69减少1.1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26.03减少2.0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203.94增加1.26个百分点

资产的75.50 %,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存货管理、加快了项目实施,随着部分大型项目完成交付验收,期末存货余额有所下降。

①货币资金余额952,550,617.92元,比年初增长55.22%,占流动资产的44.81 %,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款项所致。

①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99,631,840.60元,比年初下降28.58%,占流动资产的14.1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回款情况良好。

①预付款项余额32,333,082.65元,比年初增长248.67%,占流动资产的1.52%,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①合同资产余额441,364,085.48元,比年初增长62.49%,占流动资产的20.76%,主要系公司本期未满足收款权项目增加所致。

①其他应收款余额13,809,929.16元,比年初增长70.35%,占流动资产的0.65%,主要系项目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①存货余额306,602,819.9元,比年初下降62.54%,占流动资产的14.42%,主要系公司项目实施按计划推进,随着部分大型项目交付验收,期末存货余额有所下降。

①其他流动资产余额79,327,906.64元,比年初增长38.38%,占流动资产的3.73%,主要系待抵扣和未认证进项税额及其他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余额690,782,084.42元,比年初增长12.49%,占总资产的 24.53 %。

①在建工程余额6,130,207.45元,比年初增长193.60%,占非流动资产的0.89%,主要系公司2023年启动了智能制造基地自动化立体仓库建设。

①固定资产余额443,613,896.18元,比年初增长9.06%,占非流

动资产的64.22%。

①无形资产余额71,300,344.65元,比年初下降3.75%,占非流动资产的10.32%。

①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110,979,851.61元,比年初增长52.95%,占非流动资产的16.07 %,主要系一年以上质保金增加所致。

2、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额变动率(%)
应付票据108,695,018.78122,886,272.53-14,191,253.75-11.55
应付账款722,602,062.35766,943,478.89-44,341,416.54-5.78
合同负债69,068,818.01398,324,927.60-329,256,109.59-82.66
应付职工薪酬53,569,408.7060,665,659.54-7,096,250.84-11.70
应交税费9,051,274.9733,465,112.63-24,413,837.66-72.95
其他应付款69,877,891.1763,687,144.916,190,746.269.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48,810.079,882,269.14-4,433,459.07-44.86
其他流动负债7,098,682.771,558,899.465,539,783.31355.37
流动负债合计1,045,411,966.821,457,413,764.70-412,001,797.88-28.27
长期借款0.0080,946,920.00-80,946,920.00-100.00
租赁负债14,157,353.4619,453,312.02-5,295,958.56-27.22
预计负债27,328,759.0331,943,181.13-4,614,422.10-14.45
递延收益932,273.481,187,826.61-255,553.13-21.51
递延所得税负债2,864,853.692,946,140.93-81,287.24-2.76
非流动负债合计45,283,239.66136,477,380.69-91,194,141.03-66.82
负债总计1,090,695,206.481,593,891,145.39-503,195,938.91-31.57

2023年末,公司总负债余额1,090,695,206.48元,比年初下降

31.57%。其中:

(1)流动负债余额1,045,411,966.82 元,比年初下降28.27%,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随项目验收而结转收入导致合同负债减少。

①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余额831,297,081.13 元,比

年初下降6.58%,占流动负债的79.52%。

①合同负债余额69,068,818.01元,比年初下降82.66%,占流动负债的6.61%,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随项目验收而结转收入所致。

①应交税费余额9,051,274.97元,比年初下降72.95%,主要系年末应缴增值税同比减少所致。

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5,448,810.07元,比年初下降

44.86%,主要系本年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①其他流动负债余额7,098,682.77元,比年初增长355.37%,主要系未到期已支付部分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余额45,283,239.66元,比年初下降66.82%,主要系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3、所有者权益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1,725,707,160.29元,比年初增长41.66%。其中:

(1)股本余额136,000,000.00元,比年初增长33.33%,资本公积余额1,147,968,681.43元,比年初增长53.82%,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款项。

(2)专项储备余额9,528,328.81元,比年初增长2.72%。

(3)盈余公积余额38,827,278.77元,比年初增长8.34%。

(4)未分配利润余额393,382,871.28元,比年初增长21.12%。

(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变动额变动率(%)
营业收入1,951,939,760.662,219,433,280.06-267,493,519.40-12.05
营业成本1,641,596,494.751,897,073,947.59-255,477,452.84-13.47
销售费用56,332,992.8666,947,286.55-10,614,293.69-15.85
管理费用77,566,204.4979,798,284.60-2,232,080.11-2.80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886,835.28-2,437,718.741,550,883.46-63.62
研发费用101,491,899.1987,396,716.9414,095,182.2516.13

1、2023年度营业收入1,951,939,760.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05%,同比下降主要系下游客户投资阶段性调整,国内智能物流系统行业竞争加剧所致。

2、2023年度销售费用为56,332,992.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85%,管理费用为77,566,204.4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0%,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整合优化内部资源,管理效率持续提升。

3、2023年度研发费用为101,491,899.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13%,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了研发投入,加强新产品和新技术研究,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4、2023年度财务费用为-886,835.28元,其中利息支出3,488,339.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主要系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建成投产后利息支出费用化所致;利息收入4,602,685.96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96,555.4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62%,主要系2022年收到的大型项目进度款较多且留抵退税金额较大。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149,002.05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下降57.09%,主要系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8,580,584.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6.15%,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1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款项所致。

附件四: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

一、杨效良先生

杨效良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工程师、厂长助理、副厂长,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上海研究院监事,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信源智能装备(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信源物流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科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目前,杨效良先生为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泓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泓驿”)的普通合伙人,通过上海泓驿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份。杨效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杨连祥先生

杨连祥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集团工会副主席,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邮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连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马占红先生

马占红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学院邮电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速递局副局长;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副经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党组成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19年12月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建设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占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张战军先生

张战军先生,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省郑州市邮政局技术人员、技术处副处长、技术维护部副主任、主任兼电子邮政局局长,河南省驻马店市邮政局挂职副局长,河南省邮政信息技术局市场服务部主任,河南省郑州市邮政局副局长,河南省邮政函件局副局长,河南省邮政公司企业发展与科技部副经理、经理、河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省商丘市邮政局局长,河南省邮政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总经理、河南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省邮政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总经理,邮政集团河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邮政集团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战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李鹏先生

李鹏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计算机应用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省邮政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兼账务管理中心主任、工程建设中心主任,山东省潍坊市邮政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邮政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宁市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兼济宁市寄递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2019年12月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济南市寄递事业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截至目前,李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六、翁骏女士

翁骏女士,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私募股权部经理,硅谷银行中国风投基金副总裁,中信资本私募股权部副总裁、董事;现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二部总经理,无锡泓瑞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化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柯达(中国)图文影像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长征火箭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智造(上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翁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五: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

一、刘峰先生

刘峰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律师。曾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理事、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成员,并多次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论证会成员;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王铁先生

王铁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

南财经政法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英美烟草中国公司地区经理、福尔波·西格林轻型带(沈阳)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艺玛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嘉利恩电子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以色列克莱默电子有限公司中国总经理;现任美国大因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截至目前,王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董毅女士

董毅女士,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董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六: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简历

一、宋云女士

宋云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河北支行信贷经理,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资经理,中关村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职员,邮政集团财务部资金资产处资金管理主任科员,兼任邮政集团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分公司副总经理,中邮资本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副总经理,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邮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经理,北京中邮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宋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宋云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郝文宇女士

郝文宇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三研究院力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黑龙江水利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后至航天科技集团五院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曾任国

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航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航天(北京)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郝文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郝文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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