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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07

2-1-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六月

2-1-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胡锦生胡 建沈伟艺
徐钢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签字:

胡吉明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签字:

毛美英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签字:

章晓科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李灵巧张鸿飞郑方卫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孙 超郭军锋叶 春
姚朝阳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7

目 录

目 录 ......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10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11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11

(四)股份登记情况 ...... 12

(五)限售期安排 ...... 1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2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8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 18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8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28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28(五)发行对象备案事项核查 ...... 28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9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9

(二)公司律师 ...... 30

(三)审计机构 ...... 30

(四)验资机构 ...... 3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32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3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3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3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33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 33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 34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 34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 34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 34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 34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3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5

二、公司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7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8

公司律师声明 ...... 39

审计机构声明 ...... 40

验资机构声明 ...... 41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4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3

2-1-8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43

2-1-9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司太立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5月21日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董事会

董事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国泰君安、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2-1-10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2、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3、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4、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5、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6、2023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通过的通知。

7、2024年3月14日,公司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

8、2024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1-11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通过的通知。

2、2024年3月14日,公司公告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易、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UBS AG、杨岳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计19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4日向上述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4年5月28日17时止,上述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159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2024年5月28日17:00,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获配投资者缴存款的账户收到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元。

2024年5月30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199号《验资报告》。

2-1-12

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95,895,3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4,979,955.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87,520.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792,434.8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5,895,3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31,897,054.85元。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持有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95,895,380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

2-1-13

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5、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75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年5月21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9.75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19家投资者提交《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75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0.04%,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00%。

6、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0日向上交所报送《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及《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共计245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启动后(即2024年5月20日)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4年5月23日9点前),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共计2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即杨岳智、董易。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因此,本次发行共向247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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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前20大股东以外的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28家;证券公司13家;保险机构11家;其他机构157家;个人投资者18位。

上述认购邀请书拟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询价申购情况

2024年5月23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19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6家公募基金公司和1家QFII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12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全部投资者及其管理产品的申购都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申购价格(元/股)申购总金额(元)
1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1.9730,000,000.00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1.0030,880,000.00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0.9234,000,000.00
10.5999,300,000.00
10.19137,600,000.00
4董易自然人10.8330,000,000.00
10.5338,000,000.00
9.8350,000,000.00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0.7930,000,000.00
10.2970,370,000.00
9.89112,880,000.00
6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0.5530,000,000.00
10.2560,000,000.00
7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5031,000,000.00

2-1-15

(3)投资者获配结果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诺德基金创新定增量化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将该产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剔除,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有效申购金额为112,400,000.00元人民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9.75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95,895,380股,募集资金总额934,979,955.00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102,754,350股,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48,000.00万元(含148,000.00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 (股)认购金额 (元)限售期限(月)
1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76,92329,999,999.256
8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0.5060,000,000.00
9.9970,000,000.00
9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10.4635,000,000.00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10.4134,000,000.00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10.0830,000,000.00
9.8850,000,000.00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保险公司10.0530,000,000.00
13UBS AGQFII机构10.0030,000,000.00
14杨岳智自然人9.9530,000,000.00
9.7530,100,000.00
1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公司9.8084,000,000.00
16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其他9.8030,000,000.00
17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保险公司9.8030,000,000.00
18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9.7830,000,000.00
19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9.75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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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67,17930,879,995.25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12,820137,599,995.006
4董易5,128,20549,999,998.75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28,205112,399,998.756
6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53,84659,999,998.506
7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79,48730,999,998.256
8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79,48769,999,998.256
9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589,74334,999,994.256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487,17933,999,995.256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28,20549,999,998.756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3,076,92329,999,999.256
13UBS AG3,076,92329,999,999.256
14杨岳智3,087,17930,099,995.256
1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615,38483,999,994.006
16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3,076,92329,999,999.256
17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3,076,92329,999,999.256
18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76,92329,999,999.256
19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76,92329,999,999.256
合计95,895,380934,979,955.00-

(4)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司太立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类(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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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司太立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4董易普通投资者(C5)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6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7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8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9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1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3UBS AG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4杨岳智普通投资者(C4)
1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6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7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8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19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 类)

经核查,上述19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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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公司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公司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的19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

(6)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4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4年5月28日17:0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规模为95,895,380股,募集资金总额934,979,955.00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373号文同意的股数上限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48,000.00万元(含148,00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9家,不超过35名,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 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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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CKGY8P2R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崂山智慧产业园8号楼208室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崂山智慧产业园8号楼208室注册资本:5,2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白瑞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076,923股限售期:6个月

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389C法定代表人:窦玉明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167,179股限售期:6个月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2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4,112,820股限售期:6个月

4. 董易

身份证号码:3201052000********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获配数量:5,128,205股限售期:6个月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2-1-21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1,528,205股限售期:6个月

6.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JK1K法定代表人:孟辉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420室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420室注册资本:21,0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6,153,846股限售期:6个月

7. 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商金牛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01313801R法定代表人:张坚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665号5幢一层1075室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6665号5幢一层1075室

2-1-22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179,487股限售期:6个月

8.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X4P90C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9号A楼四层住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龙泉路9号A楼四层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银龙)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获配数量:7,179,487股限售期:6个月

9.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5PG787法定代表人:张志远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1栋1706-2、1707-1号

2-1-23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B1栋1706-2、1707-1号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资本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589,743股限售期:6个月

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法定代表人:陈亮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487,179股限售期:6个月

1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28923126

2-1-24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注册资本:14,097.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5,128,205股限售期:6个月

1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法定代表人:赵明浩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注册资本:60,0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076,923股限售期:6个月

13. 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

2-1-25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1,4051 Basel, Switzerland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Basel, Switzerland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法定代表人:房东明获配数量:3,076,923 股限售期:6个月

14.杨岳智

身份证号码:440527196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获配数量:3,087,179股

限售期:6个月

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注册资本:13,244.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8,615,384股

2-1-26

限售期:6个月

16.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9286783K法定代表人:祝丽娜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注册资本:13,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获配数量:3,076,923股限售期:6个月

17.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74251442法定代表人:李源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9层1906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街9号院1号楼19层1906注册资本:1,45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076,923股

2-1-27

限售期:6个月

18.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9286783K法定代表人:祝丽娜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注册资本:13,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获配数量:3,076,923股限售期:6个月

19.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9286783K法定代表人:祝丽娜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荔红二路9号1栋3012室注册资本:13,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

获配数量:3,076,923股限售期:6个月

2-1-28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泰君安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全部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备案事项核查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UBS AG、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杨岳智、董易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均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1-29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社保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青岛高创玖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战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戴嘉鑫、何欢

项目协办人:陈紫天

2-1-30

联系电话:021-38032666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公司律师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0层负责人:杨晨签字律师:郑晓东、郑寰、卢江霞联系电话:010-57068585联系传真:010-85150267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负责人:王国海签字会计师:向晓三、丁锡锋、陈红兰、胡清联系电话:0571-88216888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负责人:王国海签字会计师:丁锡锋、陈红兰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2-1-31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2-1-3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胡健境内自然人61,740,00018.03%-
2胡锦生境内自然人60,096,16817.55%-
3台州聚合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148,0002.38%-
4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858,2882.00%-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200,0001.81%-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681,4001.37%-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196,4270.93%-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医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815,0800.82%-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积极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293,8550.67%-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174,3000.63%-
合计158,203,51846.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2-1-33

1胡健境内自然人61,740,00014.08%-
2胡锦生境内自然人60,096,16813.71%-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14,112,8203.22%14,112,82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11,528,2052.63%11,528,205
5台州聚合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148,0001.86%-
6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7,179,4871.64%7,179,487
7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858,2881.56%-
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403,3461.46%6,153,846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200,0001.41%-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128,2051.17%5,128,205
合计187,394,51942.74%44,102,563

注1: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注2:公募基金投资者以实际持股的产品情况合并测算并列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95,895,380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发行前本次发行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95,895,38095,895,38021.87%
无限售条件股份342,514,501100.00%-342,514,50178.13%
股份总数342,514,501100.00%95,895,380438,409,881100.00%

注: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后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1-3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仍为医药制造业。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2-1-35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缴款通知的发出及《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均合法、有效,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

2-1-36

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发行方案》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1-37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2-1-38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陈紫天
保荐代表人:
戴嘉鑫何 欢
法定代表人:
朱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39

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1-40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1-41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1-42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43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4]159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99号《验证报告》;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3号);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

电话:0576-87718605

联系人:孙超、张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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