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聚合转债”停止转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1003 | 聚合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6/13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1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聚合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5,565,047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9,936,03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股本基数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准。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聚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6月1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聚合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聚合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6月12日(含2024年6月12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82955559
咨询邮箱:jhsdm@jhspa6.com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